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森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就海森药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8号)核准,海森药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44.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5,616.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444.35万元,减除其他与本次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599.8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571.85万元。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含税)人民币5,771.0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9,844.99万元,于2023年4月3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4月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312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金额 |
1、募集资金总额 | 75,616.00 |
减:发行费用 | 8,044.15 |
2、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 67,571.85 |
加:存款利息 | 2,016.68 |
减:研发中心及综合办公楼建设项目 | 4,876.52 |
年产200吨阿托伐他汀钙等原料药生产线技改项目 | 3,004.50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0 |
补充流动资金 | 456.29 |
3、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57,251.22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制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2024年度,公司严格执行该制度,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规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营业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2023年4月10日与前述银行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有关规则履行。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银行账户名称 | 开户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1 |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 1208041829000000586 | 50,212.11 |
2 |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 405249970858 | 7,039.11 |
序号 | 银行账户名称 | 开户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限公司 | 司东阳支行营业部 | |||
合计 | 57,251.22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3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及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年产200吨阿托伐他汀钙等原料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变更为“年产300吨A-40(阿托伐他汀钙)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为“浙江东阳经济开发区‘万亩千亿’平台生命健康产业园六歌园区”,实施方式为购买土地并自建厂房新建生产线。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00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董事会批准期限到期,上述资金未进行现金管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00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2024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类型 | 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年化收益率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收回情况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营业部 |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2024-5-27 | 2024-8-26 | 2.33% | 已收回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营业部 |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2024-8-29 | 2024-10-9 | 2.15% | 已收回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营业部 |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2,000.00 | 2024-5-27 | 2024-11-25 | 2.39% | 已收回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营业部 |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2024-10-17 | 2024-12-18 | 1.10% | 已收回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 累计型结构性存款 | 5,000.00 [注1] | 2024-6-20 | 2024-12-19 | 2.35% | 已收回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营业部 |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2,000.00 | 2024-11-29 | 2024-12-30 | 2.10% | 已收回 |
注1: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签订的产品名称为: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期限:182天,认购总额:10,000.00万元,其中5,000.00万元为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为超募资金。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批准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00元(含本数)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董事会批准期限到期,上述资金未进行现金管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2023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20,000,000.00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6.58%,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并经2023年6月21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23年8月完成以上金额的划转。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00元(含本数)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20,000,000.00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6.58%,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并经2024年9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24年12月完成以上金额的划转。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000万元。
2024年度,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类型 | 金额 (万元)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年化收益率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收回情况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 累计型结构性存款 | 5,000.00 [注2] | 2024-6-20 | 2024-12-19 | 2.35% | 已收回 |
注2: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签订的产品名称为: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期限:182天,认购总额:10,000.00万元,其中5,000.00万元为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为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4年度,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3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及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年产200吨阿托伐他汀钙等原料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变更为“年产300吨A-40(阿托伐他汀钙)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具体资金使用情况可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及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问题
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海森药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存放或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7,571.8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052.5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337.3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止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止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收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研发中心及综合办公楼建设项目 | 否 | 11,546.11 | 11,546.11 | 3,295.13 | 4,876.52 | 42.24% | 2025年9月30日 | 不适用 | 否,项目尚未全部完工 | 否 |
年产200吨阿托伐他汀钙等原料药生产线技改项目 | 否 | 32,000.00 | 32,000.00 | 757.44 | 3,004.50 | 9.39% | 2027年4月30日 | 不适用 | 否,项目尚未全部完工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16,500.00 | 16,500.00 | 456.29 | 2.7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60,046.11 | 60,046.11 | 4,052.57 | 8,337.31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超募资金金额 | 否 | 7,525.74 | 7,525.74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2,000.00 | 4,000.00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7,525.74 | 7,525.74 | 2,000.00 | 4,000.00 | - | - | - | - | - |
合计 | -- | 67,571.85 | 67,571.85 | 6,052.57 | 12,337.31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研发中心及综合办公楼建设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该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公司结合自身研发需求和市场最新动态,对设备方案进行了全面的评估与论证,并在设备选型、安装调试等环节进行统筹与优化,争取配备更加先进的软硬件设备以提高研发效率,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投资进度。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5年3月31日延长至2025年9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19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2、“年产200吨阿托伐他汀钙等原料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已变更为“年产300吨A-40(阿托伐他汀钙)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公司受现有厂区改建扩能空间不足的局限,寻找新场地进行异地扩产建设,并且结合市场变化和趋势,对募集资金投资建设产品方案进行调整,优先新建主导原料药产品的生产线,以快速应对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3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及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年产200吨阿托伐他汀钙等原料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变更为“年产300吨A-40(阿托伐他汀钙)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19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及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 峰 董 超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