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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森药业: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证券代码:001367 证券简称:海森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1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人民币,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中的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会议形成以下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以及自身盈利水平、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股本现状、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通过该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监事会认为:该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兼顾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通过该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0065号),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2,557,731.6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27,288,361.18元。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

积金12,728,836.1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累计的可供分配利润为451,214,746.67元,母公司报表中累计的可供分配利润为459,292,266.89元。

2、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信心,结合公司的盈利水平、整体财务状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股东、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为合理持续地回报股东,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70元人民币(含税),以资本公积金中的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暂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2,653,00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7,451,010.00元(含税),以股本溢价转增49,273,44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51,926,44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3、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024年度未进行中期分红,如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17,451,010.00元;2024年度未进行股份回购,因此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7,451,01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4.24%。

4、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和每股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7,451,010.0034,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22,557,731.65104,667,468.5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451,214,746.67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459,292,266.89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51,451,01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13,612,600.1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51,451,010.0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由于公司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上述数据仅填报上市后数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具有创新性高、研发难度大、高投入、高风险和周期长的行业特点。药品从病理药理研究、临床试验、中试生产到产业化生产,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资金、人力、设备等资源,新药研发周期通常超过10年,而最终的投资收益需要顺利获取新药的生产批文,并成功进入市场销售才能逐步实现,这对企业的资金实力提出了较高要求。与此同时,医药制造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行业正向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加速发展,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成本显著增加,进一步要求企业保持稳健的现金流,以支撑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和转型升级的顺利推进。

2、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化学药品原料药、中间体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坚持产业链延伸和创新转型的发展战略,在现有特色原料药做精、做大、做强的基础上,向兼具一定的化学药品制剂研发、生产与销售能力发展,以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当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大建设、大发展、大投入”成为主旋律。在“大建设”方面,公司正加快推进“海森药业新厂区项目(一期)”建设,一期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旨在扩大产能规模、优化生产布局,

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市场份额;在“大发展”方面,公司通过向制剂产业链延伸,发挥原料药与制剂一体化的协同优势,拓展新的收入来源,增强抗风险能力;在“大投入”方面,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速在研品种的产业化进程,为长期发展注入新动力,确保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技术领先优势。

3、公司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151.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55.7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09%;研发投入2,777.9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7.44%。截至2024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9.54%,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结合公司目前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公司需留存资金以满足研发创新的需要及新厂区工程建设的持续投入,同时保障生产经营规模提升及产业链布局优化,为公司平稳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4、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2024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研发投入、新厂区项目实施建设及日常经营活动,以保持并推动公司的研发创新优势,加快推进新厂区项目的实施与建设,确保业务运营的稳定性和效率。以上投入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业绩提升,为股东创造长期、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

5、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事项前,投资者可通过热线电话、邮箱、互动易平台、业绩说明会等方式向公司提出意见或建议,公司将及时答复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事项时,公司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公司利润分配决策提供便利。

6、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持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断提升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以稳健的经营业绩和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回报广大投资者。

7、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的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0.00元、人民币00.00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0%,0.00%,均低于50%。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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