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公正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公证天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公证天业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并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
经评估,本公司认为,公证天业在执业资质和规范等方面合规有效,作为本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履职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并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以及过往的审计工作表现和执业质量进行了全面评估和严格审查,认可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确认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和专业水准,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需求。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公证天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2024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与公证天业负责审计事务的会计师就2024年度审计工作展开了深入交流,明确了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的职责、审计范围的规划、关键时间节点等事宜,并就审计过程中的重点事项及审计报告的编制与提交等关键环节,与公证天业保持了紧密的沟通协作。
(三)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情况、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评估与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通过与会计师事务所有效沟通机制,持续督导审计机构严格遵循执业准则,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正天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始终秉持独立、公允、客观的职业原则开展审计工作,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素养,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整个审计过程规范严谨,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体现了良好的执业水准。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