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图光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龙图光罩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2929号《关于同意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7.5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8.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743.7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397.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346.2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4年8月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4〕第010053号)。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2,369.05万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37,628.75万元;于2024年8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740.30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2,369.05万元。截止2024年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049.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类别 | 序号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55,346.25 | |
截止期初累计发生额 | 募投项目投入 | B1 | -- |
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 B2 | -- | |
未到期的现金管理金额 | B3 | -- | |
本期发生额 | 募投项目投入 | C1 | 52,369.05 |
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 C2 | 72.28 | |
截止期末累计发生额 | 募投项目投入 | D1=B1+C1 | 52,369.05 |
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 D2=B2+C2 | 72.28 | |
未到期的现金管理金额 | D3 | --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 | 3,049.48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3,049.48 | |
差异 | G=E-F | --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前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海通证券于2024年8月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民中心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保荐机构、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珠海市龙图光罩科技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信息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均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名称 |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 账号 | 余额 |
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民中心支行 | 8110301080100999999 | 10.89 |
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 | 755918158910888 | 183.40 |
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 | 4000032529202168443 | 9.95 |
珠海市龙图光罩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信息港支行 | 656901320810006 | 2,845.24 |
合计 | / | / | 3,049.48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7,628.7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77.10万元(不含增值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海通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4)第590003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并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产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049.48万元,存放在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按照相关规定使用。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的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5)第590008号),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殷凯奇 | 严 胜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55,346.2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2,369.0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2,369.0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高端半导体芯片掩模版制造基地项目 | 不适用 | 55,000.00 | 53,346.25 | 53,346.25 | 51,541.44 | 51,541.44 | -1,804.81 | 96.62 | 2025年第四季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高端半导体芯片掩模版研发中心项目 | 不适用 | 3,320.00 | 2,000.00 | 2,000.00 | 827.61 | 827.61 | -1,172.39 | 41.38 | 2025年第四季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 | 不适用 | 8,000.00 | / | / | / | / |
金项目
金项目 | ||||||||||||
合计 | 66,320.00 | 55,346.25 | 55,346.25 | 52,369.05 | 52,369.05 | -2,977.20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