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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泊尔:关于注销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5-024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拟根据《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对部分激励对象获授的共计64,5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概述

1、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初步核实。

2、2024年9月14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4年9月20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4年9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在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亦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4年9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授予57名激励对象1,131,000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24年9月27日。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

6、2024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于2024年10月14日过户登记至各激励对象名下。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鉴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张国华、涂赟因个人原因发生离职,根据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公司须对未达成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注销其获授的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占其获授总量的50%)。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因激励对象离职需注销的股票期权为64,500份。

经上述调整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变动具体如下:

姓名职务获授的 股票期权数量 (份)因离职注销的 股票期权 (份)剩余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数量 (份)
张国华原总经理96,00048,00048,000
徐波财务总监68,000068,000
叶继德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5,000025,000
其他激励人员942,00016,500925,500
合计1,131,00064,5001,066,500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其他内容和条件都保持不变。

综上,公司拟注销股票期权64,500份。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对注销股票期权的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股票期权64,500份。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关于股票期权注销的程序符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苏泊尔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及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律师对本次期权注销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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