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4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超过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履历情况如下:
张林,男,1964年生,本科,律师,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曾先后在上海铁路局第一工程公司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蚌埠天平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曾任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兼职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能够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 | 委托 出席 | 缺席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张林 | 10 | 10 | 0 | 0 | 3 |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本着独立、客观、专业的立场,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报告期,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共召开会议9次,本人参与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 本年应参加会议 | 本年应参加 | 亲自出席 | 缺席 | 议案表决 |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 意见 | ||||
张林 | 审计委员会 | 4 | 4 | 0 | 同意 |
战略与ESG委员会 | 1 | 1 | 0 | 同意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2 | 2 | 0 | 同意 | |
提名委员会 | 2 | 2 | 0 | 同意 |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1次,本人亲自出席参加,会议审议与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对《关于2024-2026年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我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充分发挥专业经验及特长,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年报编制和年度审计工作
2024年度,我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会同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沟通,监督公司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流程;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沟通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按时保质地完成年审工作,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做到勤勉尽责。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4年度,我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调研走访等活动,对公司进行考察和了解,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长效沟通,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规范运作及财务方面的运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为公司稳健和长远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做到及时沟通,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和隐瞒,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条件。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向公司有关人员询问,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进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监管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公司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投关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召开业绩说明会,积极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和股东大会,倾听投资者意见和建议。
(八)参加培训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上交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相关培训学习,及时掌握重要政策,加强对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促进公司持续规范运作。注册上交所独立董事学习平台积极自学,参加了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独立董事新规等专题学习,促进自身更加高效履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等关联交易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公允性、是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在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严密的内控管理体系基础上,结合公司行业特征及企业经营实际,对内控制度进行持续完善与细化,提高了企业决策效率,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及资产安全提供了保障,有效促进公司战略的稳步实施。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完成了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薪酬决策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股票激励实施情况
报告期,公司公告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对有关情况及时进行了披露,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和公司股东严格按照承诺事项履行职责,未发生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六)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良好的诚信记录,公司续聘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总结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加强现场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发挥专业所长,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林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