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共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收费总额为8.54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三、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履职评估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审计过程中,立信制定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