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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越龙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古越龙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钱张荣、独立董事吴炜和董事谢鹏3名成员组成,由具备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钱张荣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4年7月12日,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钱张荣、独立董事蔡敏和董事谢鹏3名成员组成,由具备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钱张荣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审议内容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1月30日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2月26日1、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2、公司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结果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3月21日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初稿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3月27日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2、关于变更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天健会计事务所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4、2023年度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5、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7、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4月24日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报告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4年7月12日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8月12日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报告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10月23日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有效沟通,通过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报告等资料,掌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及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了了解与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变更、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

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提高审计效率,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化运行。

四、报告期内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秉承审慎、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报告审阅、内部控制、内部审计等工作进行了有效地监督和指导,协调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有效推进了公司的规范治理。

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开展工作,依托自身专业水平,持续开展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推动公司整体治理水平的不断规范与提升,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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