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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柴动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5-015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审计服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毕马威华振”);拟续聘的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和信”)。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审计服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未发生变更。

2.续聘毕马威华振、和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下称“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七届三次董事会和七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毕马威华振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毕马威华振首席合伙人为邹俊先生,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合伙人人数为24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毕马威华振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毕马威华振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已根据相关规定在财政部和证监会完成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毕马威华振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38亿元。毕马威华振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5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3.诚信记录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付强先生,200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付强先生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并于同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付强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份。签字注册会计师姜慧女士,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姜慧女士2007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并于同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姜慧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楠女士,200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张楠女士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张楠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6份。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具体如下:

序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 情况
1付强2023年12月21日行政监管措施辽宁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90万元(含税)。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如公司审计范围、内容发生变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范围和内容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和信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和信于1987年12月成立,于2013年4月23日转制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和信首席

合伙人为王晖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信合伙人人数为45人,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5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9人。和信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1,8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2,7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2,683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人民币7,145.12万元。和信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和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和信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3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秦艳平女士,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于同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飞女士,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于同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晖先生,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于同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2.诚信记录以上人员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和信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按审计工作量定价,审计费用人民币108.12万元(含税)。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范围、内容发生变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范围和内容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与和信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毕马威华振与和信均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开展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已于2025年3月20日就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及续聘和信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在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七届三次董事会和七届三次监事会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两项议案,并得到全体董事、监事一致表决通过。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及批准,聘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作出有效决议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七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公司七届二次审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4.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的证照等资料。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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