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5年
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市值管理制度(试行)》的规定,为提高公司分红频次,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中期分红授权内容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在符合上述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2025年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0%。
(三)授权期限
自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本次方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中期分红方案需结合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盈利情况及重大投资计划、重大现金支出等因素做出合理规划并拟定具体方案。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