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
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97,513千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894,139千元。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为389,414千元,提取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04,725千元。依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统筹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和投资者利益,经董事会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将2024年度可分配利润3,504,725千元的60%,按照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按照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454,388,399股计算,每1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1.08元(含税)。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共需支付股利2,101,074千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公司将在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上述股利分配方案。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本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千元) | 2,101,074 | 1,770,349 | 1,692,532 |
回购注销总额(千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千元) | 4,897,513 | 4,668,391 | 4,226,620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千元) | 16,780,59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千元) | 5,563,95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千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千元) | 4,597,508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千元) | 5,563,955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现金分红比例(%) | 121.02 |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 否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3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1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均无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