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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赛克: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5-015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4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4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2号云密城A幢中新赛克大厦15F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4.00《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00《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00《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9.00《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10.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11、12为等额选举
11.00《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5人
11.01选举王新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2选举凌东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3选举伊恩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4选举陈外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5选举陈慧霞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0《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12.01选举肖幼美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2选举周成柱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3选举乐宏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特别说明:

议案10为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除议案10外,其他议案均需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通过;议案11至议案12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投票,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议案5-9和议案11-12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

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述议案已由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周成柱先生、肖幼美女士和乐宏伟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4月18日13:00-13:30。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2号云密城A幢中新赛克大厦15F会议室。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斌

(2)电话号码:0755-22676016

(3)传真号码:0755-86963774

(4)电子邮箱:ir@sinovatio.com

(5)联系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2号云密城A幢中新赛克大厦15F会议室。

6、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12

2、投票简称:赛克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股东根据本通知《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 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1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00《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00《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9.00《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10.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1.00《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5人
11.01选举王新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2选举凌东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3选举伊恩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4选举陈外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5选举陈慧霞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0《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12.01选举肖幼美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2选举周成柱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3选举乐宏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 “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 “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 “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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