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杭氧股份:关于成立气体销售合资公司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立气体销售合资公司的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供应链布局,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气体销售合资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与上海鑫斯立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鑫斯立”)、山东乐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乐河”)两家公司共同成立合资公司——杭州大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上海鑫斯立出资350万元,占比35%;山东乐河出资350万元,占比35%;公司出资300万元,占比30%。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上海鑫斯立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鑫斯立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6055号11幢5层

3、法定代表人:卞盼盼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五

金产品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公司与上海鑫斯立不存在关联关系。

8、经查询,上海鑫斯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山东乐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 山东乐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经济开发区北苏社区雷帕得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307-1号

3、法定代表人:马素琴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关联关系:公司与山东乐河不存在关联关系。

8、经查询,山东乐河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设立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大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特种设备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4、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持股比例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货币30030%
上海鑫斯立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货币35035%
山东乐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货币35035%
合计1000100%

四、本次合资的主要内容

1、股东及出资

甲方:上海鑫斯立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乙方:山东乐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丙方: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上海鑫斯立和山东乐河分别认缴350万元资本金,分别在合资公司中占35%的股权。杭氧股份认缴300万元资本金,在合资公司中占30%的股权。

2、合资公司组织架构:公司设董事会,上海鑫斯立派出董事三名,山东乐河派出董事一名,杭氧股份派出董事一名,董事长由山东乐河派出。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杭氧股份委派一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上海鑫斯立派出总经理一名。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基于半导体行业气体需求持续增长趋势,依托公司电子气体的全链条供应能力,结合上海鑫斯立和山东乐河在半导体行业的资源,共同开发半导体气体市场,提升公司在半导体产业气体市场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通过资源整合型销售模式推动合资公司技术升级,拓展特种气体产品矩阵,最终构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电子气体全产业链解决方案。公司本次投资以自有资金出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合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变化、技术升级、经营管理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