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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氧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应用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申明

按照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出日之间未发生对内部控制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原则

1.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二) 内部控制评价依据

根据《会计法》、《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内容,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三) 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包括: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组成评价工作组、实施现场测试、认定控制缺陷、汇总评价结果、编报评价报告等环节。

内部控制评价方法包括: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

(四)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销售、生产与仓储、资金、采购、投资、对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财务报告、预算管理、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五) 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相关规范要求,内部控制基本情况包括内部控制基本框架、重点控制活动两个部分。

1.内部控制基本框架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五大要素构建框架,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

(1)内部环境

①治理结构

公司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性质、职权及股东大会的召集与通知、提案、表决、决议等工作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该规则的制定并有效执行,保证了股东大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的决策权,有利于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科技创新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均由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担任。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规则》、《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科技创新委员会工作规则》,规定了董事的选聘程序、董事的义务、董事会的构成和职责、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程序、各专门委员会的构成和职责等。这些制度的制定并有效执行,能保证专门委员会有效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帮助。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名,其中公司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职责、监事会职权、监事会的召集与通知、决议等作了明确规定。该规则的制定并有效执行,有利于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及员工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6名,总经理助理3名。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规定了总经理职责、总经理办公会议、总经理报告制度、考核和奖惩制度等内容。这些制度的制定并有效执行,确保了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得以有效实施,提高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与风险防范能力。

②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

为了优化内部运营体系、加强业务协同、降低运营管理成本与风险,进一步夯实企业管理基础并提升数字化对于业务的赋能能力,推动业务更好更快地发展,公司引进外部咨询机构进行卓越管理体系建设。经过全面的管理诊断与对标,对公司治理架构进行了重新的定义和设计,确定了业务部门和业务赋能部门为形态的事业部组织架构。公司于2024年9月发布了全新的组织机构图,完成组织架构调整。新组织架构根据公司业务分为设备与工程事业部、高端装备事业部、气体事业部三个事业部,配备以市场营销部、生产部、设计研究院、项目管理部、供应链管理部等职能部门。配套发布了部门主要职责权限,通过合理划分各部门职责,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使各部门之间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新的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突出了以价值创造为核心的目标,让业务部门能够集中精力开展业务活动,实现管理部门为业务部门赋能的基本形态,并要求事业部为自身的绩效结果负责,提升公司的整体经营能力。

③内部审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等规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由3名独立董事组成,其中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且担任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审计部是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审计部部长1名,由董事会聘任。配备专业审计人员12名,具备独立开展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执行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工作。

④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制定了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包括:员工的聘用、培训、辞退与辞职;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掌握国家秘密或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岗的限制性规定等。同时,公司重视员工素质,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目前公司员工共5839人,其中具有博士20人、研究生448人、本科生1984人、大专生1450人,具有高级职称387人、中级职称851人、初级职称678人。公司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岗位展开多种形式的后续培训教育,使员工都能胜任其工作岗位。对因各种原因导致不胜任的职员通过程序及时调整,以保证公司的运营效率。

⑤企业文化

公司一贯重视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营造和保持,建立了《员工手册》等一系列的内部规范,并通过有效的处罚制度和高层管理人员的身体力行将这些内部规范多渠道、全方位地得以有效落实。

公司秉承提供优质产品、满足客户需要、推动社会发展的经营宗旨,以诚相待、信守合同、质量第一、热诚服务的经营方针,以人为本、以效为佳、以创新为动力、以发展为目标的价值观念,以强化提升主体产业、扩大搞活其他产业、构筑世界一流公司为发展战略,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与时共进,为世界提供可持续创造价值的绿色装备、气体产品和服务,共创低碳绿色社会,成为气体产业的世界一流公司。

(2)风险评估

公司法务风控部作为全面风险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牵头构建以合规管理为核心的集法务事务、合规管控、风险防控三位一体的“大风控”体系。建立党委把关定向、董事会领导部署、经理层贯彻落实、“纵横结合、协同监督”的风险内控组织架构;制定并发布《杭氧集团风险控制管理制度》、《杭氧集团合规管理制度》,补充完善合规职责清单;将风险管理融入业务过程,各部门各单位每年通过自我评估等方式开展风险信息的收集,推进覆盖全系统、各层级、各岗位的岗位风险大识别和风险事件收集,依据风险集中、分类、分层管理的原则,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针对重点业务领域梳理气体投资、现场制气等投资业务流程及风

险管控要点,完成投资领域三张清单、形成《投资领域专项合规操作指南(初稿)》;实行差异化风险管理策略,聚焦重大风险进行管控,非重大风险通过内部控制与应急预案进行防控,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通过分阶段实施,逐步建立健全融合业务、嵌入流程、过程管控的大风控体系。

(3)信息与沟通

公司各层级通过财务会计资料、经营管理资料、调研报告、专项信息、内部刊物、办公网络等渠道,获取内部信息;通过行业协会组织、社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市场调查、来信来访、网络媒体以及有关监管部门等渠道,获取外部信息。 公司通过信息系统、对外信息披露等方式将内部控制相关信息在企业内部各管理级次、责任单位、业务环节之间,以及企业与外部投资者、债权人、客户、供应商、中介机构和监管部门等有关方面之间进行沟通和反馈。重要信息及时传递给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对信息沟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并加以解决。公司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信息与沟通中的作用,实现了信息、技术和组织经营管理的有机结合。过OA办公系统建立内部控制流程,对内部控制制度文件的修订、修改,由职能部门编制,经各相关部门及监督部门进行修改会签后进行发布实施;建立业务审批流程,业务流转的各环节公开透明;公司利用内、外部局域网,建立了SAP-ERP系统、PLM系统、OA办公系统、财务共享中心、钉钉办公、安全生产、集团审计平台、集采平台、能源等现代化信息平台,使得各经理层级、各部门、各业务单位以及员工与经理层之间信息传递更迅速、顺畅,沟通更便捷、有效。

组织内部沟通的充分性使员工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与客户、供应商、监管者和其他外部人士的有效沟通,使经理层面对各种变化能够及时采取适当的进一步行动。

(4)控制活动

为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程序,主要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程序。

①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公司已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并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不相容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执行、业务执行与审核监督、财产保管与会计记录、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等。

②授权审批控制

公司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经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

③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严格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进行确认和计量、编制财务报表,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和财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公司会计基础工作完善,会计机构设置完整,会计从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会计从业资格的要求配置,并且机构、人员符合相关独立性要求。

④财产保护控制

公司建立《财产清查管理办法》等制度,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完整。

⑤预算控制

公司制定并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明确各责任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强化预算约束。

⑥运营分析控制

公司管理层及时综合地运用生产、购销、投资、筹资、财务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因素分析、比率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

⑦绩效考评控制

公司建立《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明确考核主体、考核周期等,对企业内部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

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控制

公司建立《突发事件管理制度》,维护公司资产安全和正常的经营秩序,通过OA流程及时向法务风控部上报重大风险事项,由法务风控部向经营层进行汇报,保证公司能及时了解到重大风险发生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置程序,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损害。

(5)内部监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作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管理职能部门,审计部依据上市公司运行规则、国有企业管理规范、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等开展对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进行定期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及时发现并向董事会反馈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提出改进建议。

根据公司发布的党委内部巡察办法,由纪监部牵头,组织审计、法务风控、政工等部门,形成监督合力,对下属企业开展党内巡察,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发出监审联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形成公司大监督体系,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有效执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2. 重点控制活动

(1)销售业务

公司制定了《销售资金管理制度》、《销售合同类项目化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建立了销售合同提审、审核、授权管理、履行、变更和解除等相关控制流程,合理设置销售相关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并形成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授权审核流程,保证了公司销售业务的合法合规。

(2)生产与仓储

公司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制订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等制度,明确了生产作业的程序主要内容、生产协作部门的职责。设有一系列的操作流程,各个生产环节紧密衔接,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建立了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效地保证了生产活动的安全运行。

公司已建立了实物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并实施了信息管理系统,能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取了职责分工、实物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能够较有效地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浪费、冒领、毁损和重大流失。

(3)资金活动

公司制订了《货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现金管理办法》、《资金结算中心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和办法,规范管理集团资金,以结算中心为依托,“收支两条线”管控子公司资金,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管理风险。

(4)采购业务

公司制定了《集中采购管理制度》、《集中采购生产物资采购实施细则》、《非生产经营物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对公司现有物资及服务采购实施统一采购管理范围,按照相关制度建立采购计划控制流程、供应商管理流程和付款结算控制流程等,并合理设置采购、供应商管理与付款管理部门和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加强对采购预算的编制与审批、授权管理、供应商的选择、采购方式的选择、采购价格的确定、采购合同的签订、验收、付款、会计处理、定期与供应商对账等环节的控制,堵塞采购环节的漏洞,减少采购风险。各控制流程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授权审核程序。

(5)投资

为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建立了较科学的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建立《投资业务实施细则》、《境外投资业务实施细则》、《投资项目尽职调查实施细则》、《投资项目交接管理办法》、《投融资及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实行重大投资决策的责任制度。对投资项目的立项、评估、决策、实施、管理、收益、投资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较强。公司没有严重偏离公司投资政策和程序的行为。

(6)子公司管理

公司通过《财务会计基本规范》、《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等,规范了控股子公司的治理结构、财务管理、经营考核和内部审计监督,确保子公司运营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控制经营风险,保障公司投资权益。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通过委派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经理等,建立对外派高管的薪酬管理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各控股子公司的所有重大事项和财务资料能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母公司,并定期接受总公司的内部审计。

(7)关联交易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关于关联人、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与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披露等规定,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未发生关联公司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或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8)对外担保

公司已建立《投融资及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能够较严格地控制担保行为,建立了担保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对担保原则、担保标准和条件、担保责任等相关内容已作了明确规定,对担保合同订立的管理较为严格,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防范潜在的风险,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9)募集资金

公司根据证监会关于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款专用的原则,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变更、审批程序、披露、监督等内容做出相关规定。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的相关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符合监管要求,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

(10)财务报告

公司财务部门直接负责编制公司财务报告,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政策、公司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完成工作,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针对公

司年度财务报告,公司按照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在审计基础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公司财务报告不存在重大差错。同时,对于财务报告的信息披露工作,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的制度执行,在此过程中对相关内幕知情人进行及时的登记监督,保证公司财务信息不会提前泄露。

(11)预算管理

公司建立了完整的预算管理机制,规范预算的编制、审批、下达、执行、调整、等程序;成立财务预算编制工作组,根据发展战略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综合考虑预算期内经济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召开预算讨论专项会,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编制年度全面预算报表,并将预算指标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各环节,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通过预算约束,严控成本费用,提升经营质量及效率,促进公司实现企业发展战略,价值创造能力不断提升,发挥全面预算管理作用。

(12)信息披露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三会”会议制度,制定了《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科技创新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委员会会议制度,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合规管理制度》、《法律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内控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履行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三会”运作正常,决策机构保持健康,规定期限内及时披露定期报告,对媒体始终保持监控,在市场上出现有关公司的重大传闻时,立即核实相关信息,并在必要时予以澄清。公司决策事项程序合规、高效、完备,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有效。

(六)内控缺陷认定标准

1.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内部控制缺陷进行初步认定,按影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并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分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具体如下:

①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量标准

缺陷类型财务报表潜在的错报金额
一般缺陷错报金额<净资产1%
缺陷类型财务报表潜在的错报金额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2%
重要缺陷净资产1%≤错报金额<净资产2% 营业收入总额2%≤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3%
重大缺陷错报金额≥净资产2%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3%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性标准在内部控制缺陷不直接对财务报表造成影响或间接造成影响,数额很难确定的情况下,通过分析该控制缺陷所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性质、影响范围等因素认定缺陷。

a.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定期财务报告的重大差错;

3、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b.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c.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②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量标准

缺陷类型直接财务损失金额重大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10万元<损失<净资产1%以下受到省级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重要缺陷净资产1%≤损失<净资产2%受到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重大缺陷损失≥净资产2%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且已正式对外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性标准

a.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严重偏离控制目标且不采取任何控制措施;

2、董事、监事和高层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发生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舞弊行为;

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4、违规泄露对外投资、资产重组等重大内幕信息,导致公司股价严重波动或公司形象出现严重负面影响;

5、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产生重大失误;违反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公司重大经济损失。

b.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经授权及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进行对外担保、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交易、资产处置、关联交易;

2、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3、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影响较大但未造成股价异动;

4、公司遭受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c.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七)缺陷认定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四、其它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需披露的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重大事项。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 2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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