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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氧股份: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2024年,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职,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内部控制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2024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职,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16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78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第七届监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4)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3)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新建一套16000Nm?/h空分装置项目暨设立阳城杭氧气体有限公司的议案》。

3、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空分资产并投资新建一套80000Nm?/h空分装置项目暨设立泽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的议案》;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一)》;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二)》。

5、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6)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1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16)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漯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的议案》;1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一)》;1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二)》;1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三)》;20)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四)》;2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五)》;2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六)》;2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七)》;2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八)》。

6、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议案》;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一)》;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二)》;5)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一)》;6)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二)》;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7、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

8、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大连西中岛石化产业园区供气暨投资设立气体公司的议案》;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杭州杭氧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一)》;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二)》;5)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三)》;6)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四)》;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五)》;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9、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3)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5)审议了《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6)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10、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审议通过了《关于绿色数智科创中心项目进展、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暨放弃优先受让权的议案》;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11、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空分资产并投资新建两套30000Nm?/h空分装置项目暨设立南昌杭氧气体有限公司的议案》;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1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建76700Nm?/h空分装置为山东联泓化学供气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13、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审议通过了《关于杭氧特气对其子公司西亚特电子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14、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5、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青岛物元电子大宗气项目暨设立气体子公司的议案》;2)审议通过了《关于杭氧特气对其子公司万达气体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北京杭氧深冷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一)》;5)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二)》;6)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三)》。

16、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密切关注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 特别关注相关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和回避表决等事宜,全程参与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的计票、监票事宜,并对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报告期内,全体监事积极履职,共列席 1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2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决策程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合法有效;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科学合理,并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及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参加审计相关会议,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仔细审阅了定期报告和相关文件,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体系有效、财务运作规范;公司财务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期内,全体监事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认真分析每一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平性、真实意图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特别关注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认为公司各项关联交易都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调控利润、向关联方输送利益以及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认为,公司各项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关联董事、股东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经核查,公司有关对外担保及收购、出售资产等事项均履行了规定的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及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备案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把关内幕信息流转程序,严格控制信息知情人范围。公司在编制定期报告、实施限制性股票等重大事项时,均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报备给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与各部门沟通,了解公司内控制度体系建设情况及相关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健全,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各项内部控制活动有序开展,并能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的经营风险,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完整、安全以及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内部控 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状况,内部控制有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中关于发生派息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

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正常退休等原因,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其部分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进一步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制度赋予的工作职责,以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为己任,继续积极作为、履职尽责,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合规经营,推动公司治理体系迈向更高水平,促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 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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