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0证券简称:杭氧股份公告编号:2025-019债券代码:127064债券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5年3月1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董吉琴女士主持,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了列入议程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以书面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批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24,070,374,917.5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193,234,868.31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716,485,416.6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2,364,312.72元,基本每股收益
0.94元/股。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032,086,691.01元,本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222,358,112.18元,扣除已付普通股股利787,170,275.20元,2024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67,274,527.99元。
2.同意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以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通过《2025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关于2025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公司根据融资需求向银行申请信用授信,具体申请授信的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 授信额度(万元) | 有效期限 |
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 280,000 | 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 | 192,000 | 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 150,000 | 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中信银行杭州分行 | 100,000 | 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中国农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 100,000 | 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杭州银行保俶支行 | 70,000 | 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中国银行杭州市开元支行 | 50,000 | 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浙商银行杭州分行 | 50,000 | 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浦发银行杭州分行 | 30,000 | 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董事、监事薪酬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考核,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从公司领取薪酬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备注 |
郑伟 | 董事长 | 201.70 | |
韩一松 | 董事、总经理、总工程师 | 170.22 | |
姚建华 | 独立董事 | 7.5 | 2024年8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
雷新途 | 独立董事 | 16 | |
黄灿 | 独立董事 | 16 | |
童俊 | 董事 | 160.52 | |
莫兆洋 | 董事、副总经理(常务) | 161.55 | |
葛前进 | 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 161.43 | |
黄安庭 | 副总经理 | 157.86 | |
蒋毅 | 副总经理 | 156.51 | |
王定伟 | 副总经理 | 156.31 | |
杨启龙 | 副总经理 | 57.75 | |
徐慧伟 | 职工代表监事 | 43.08 | |
任其龙 | 原独立董事 | 8.5 | 2024年8月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
黄建红 | 原职工代表监事 | 3.15 | 2024年1月任期届满离任 |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同意继续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用期为一年。
2.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2025年度审计相关的协议,并确定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气体销售合资公司的议案》。
同意与上海鑫斯立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山东乐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成立合资公司——杭州大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上海鑫斯立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出资350万元,占比35%;山东乐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资350万元,占比35%;公司出资300万元,占比3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关于成立气体销售合资公司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杭州杭氧合金封头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杭州杭氧锻热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杭州杭氧合金封头有限公司存续,杭州杭氧锻热有限公司注销。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539,375股,回购资金总额为6,201.9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83,881,750元减至978,342,375元,公司股份总数由983,881,750股减至978,342,375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章总则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83,881,750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78,342,375元。 |
第三章股份 | 第三章股份 |
第二十三条公司股份总数为983,881,750股,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三条公司股份总数为978,342,375股,均为普通股。 |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西亚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杭州万达气体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西亚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杭州万达气体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业绩承诺期间经审计的实际业绩为9,968.40万元,承诺业绩为10,170.98万元,低于《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中约定的承诺业绩202.58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关于浙江西亚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杭州万达气体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