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前述两项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少注册资本情况
2025年3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约定,公司拟回购注销733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539,375股。由此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相应减少,注册资本由983,881,750元减至978,342,375元,股本由983,881,750股减至978,342,375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因前述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拟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章 总则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83,881,750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78,342,375元。 |
第三章 股份 | 第三章 股份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983,881,750股,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978,342,375股,均为普通股。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将按法定程序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事宜。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