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统一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统一石化”)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引入投资方,并实施增资扩股(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维护证券市场正常秩序,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及交易对方切实做好了保密工作。现将公司及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事项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说明如下:
1、公司与交易相关方就本次交易进行初步磋商时,已采取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控制项目参与人员范围,尽可能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
2、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并与上述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明确约定了保密信息的范围及保密责任。
3、公司就本次重组制作了《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容包括本次重组过程中各个关键时点的时间、参与人员名单、主要内容等,相关人员已在文件上签名确认。
4、公司已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公司将在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查询自查期间内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存在买卖股票的行为。
综上,本公司相关人员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没有利用该等信息在二级市场上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之行为,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事项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盖章页)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