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518Z0301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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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 - 3 |
2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4 - 14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5]518Z0301号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邦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拓邦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拓邦股份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拓邦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拓邦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拓邦股份公司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拓邦股份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5]518Z0301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田景亮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朱爱银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范丽华 | |
2025年3月26日 |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842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3月向社会公开发行573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7,30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57,3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共募集资金573,000,000.00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7,563,490.5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5,436,509.42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3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9]4827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865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5月向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2,105,263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1,049,999,998.2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3,152,929.49元(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6,847,068.71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业字[2021]2946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6,543.65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5,678.57万元,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前投入的资金2,623.48万元,剩余募集资金8,241.60万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03,684.71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79,435.75万元,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9,709.09万元,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前投入的资金4,539.87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注销了部分募集资金账户。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3月,公司、宁波拓邦智能控制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
79350078801100000689和79350078801600000690)。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 | 79350078801100000689 | 2024年已注销 |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 | 79350078801600000690 | 2024年已注销 |
合计 |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惠州拓邦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中国银行深圳石岩支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79350078801100002377、79350078801100002369和79350078801600002811),在中国银行深圳石岩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64074800092)。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石岩支行 | 764074800092 | 2023年已注销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 | 79350078801100002377 | 2023年已注销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 | 79350078801100002369 | 2023年已注销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 | 79350078801600002811 | 0.00 |
合计 | 0.00 |
三、 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60,228.36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60,228.36
160,228.3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5,092.68
25,092.6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8,241.60
8,241.6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0,228.36
160,228.3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77,386.43
77,386.43 | 48.30%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
总额(1)
调整后投资
总额(1)本年度投
入金额
本年度投
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
=(2)/(1)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
=(2)/(1)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一、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拓邦华东地区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1.拓邦华东地区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是
是56,543.65
56,543.6548,302.05
48,302.05
500.39
500.3948,302.05
48,302.05
100.00
100.002024年投入使用并结项
2024年投入使用并结项
-1,774.79
-1,774.79
否
否
否
否
2.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否
否8,241.60
8,241.608,241.60
8,241.608,241.60
8,241.60
100.00
100.00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否
否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56,543.65
56,543.6556,543.65
56,543.658,741.99
8,741.9956,543.65
56,543.65-1,774.79
-1,774.79
二、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拓邦惠州第二工业园项目(电机项目)
1.拓邦惠州第二工业园项目(电机项目)
是
是
73,684.71
73,684.71
4,539.87
4,539.87
4,539.87
4,539.87
1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2.拓邦南通工业园一期第一阶段项目(锂电项目)是
是61,000.00
61,000.0016,350.69
16,350.6961,000.00
61,000.00
100.00
100.002024年9月投入使用
2024年9月投入使用
-3,671.42
-3,671.42否,因工艺更
新,产线
升级调试中
否,因工艺更
新,产线
升级调试中
否
否
3.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否
否30,000.00
30,000.0038,144.83
38,144.8338,144.83
38,144.83
100.00
100.00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否
否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03,684.71
103,684.71103,684.71
103,684.7116,350.69
16,350.69103,684.71
103,684.71-3,671.42
-3,671.42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合计 |
160,228.36
160,228.36160,228.36
160,228.3625,092.68
25,092.68160,228.36
160,228.36-5,446.21
-5,446.21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1、拓邦华东地区运营中心:项目已完成验收,并逐步投产,目前产能尚处于爬坡阶段。
2、拓邦南通工业园一期第一阶段项目(锂电项目):项目己竣工验收,并逐步投产;现阶段因工艺更新,对产线升级调试中。
1、拓邦华东地区运营中心:项目已完成验收,并逐步投产,目前产能尚处于爬坡阶段。2、拓邦南通工业园一期第一阶段项目(锂电项目):项目己竣工验收,并逐步投产;现阶段因工艺更新,对产线升级调试中。 | 本报告期无 | 本报告期无 | 1、2022年1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计划募投项目中锂电池业务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进行变更。实施地点由广东惠州,变更为江苏南通。2、2022年8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再次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变更“拓邦南通工业园一期第一阶段项目(锂电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实施地点由江苏南通综合保税区A区,变更为江苏南通开发区。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1、2022年1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计划募投项目中锂电池业务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进行变更。实施方式由购置土地自建厂房,变更为直接购买已完成基础建设的厂房。
2、2022年8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再次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变更“拓邦南通工业园一期第一阶段项目(锂电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实施方式由直接购买已完成基础建设的厂房,变更为购置土地自建厂房。
3、2023年9月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对2021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拓邦惠州第二工业园项目(电机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补流,将剩余8,144.83万元(不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作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4、2024年3月25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3年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华东地区运营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对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拓邦华东地区运营中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补流,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9,079.48万元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具体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作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上述变更均已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022年1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计划募投项目中锂电池业务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进行变更。实施方式由购置土地自建厂房,变更为直接购买已完成基础建设的厂房。2、2022年8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再次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变更“拓邦南通工业园一期第一阶段项目(锂电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实施方式由直接购买已完成基础建设的厂房,变更为购置土地自建厂房。3、2023年9月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对2021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拓邦惠州第二工业园项目(电机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补流,将剩余8,144.83万元(不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作公司日常经营活动。4、2024年3月25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3年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华东地区运营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对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拓邦华东地区运营中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补流,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9,079.48万元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具体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作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上述变更均已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1、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拓邦华东地区运营中心项目2,623.48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9]48250027号),2019年7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19年8月1日,公司已完成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2、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拓邦惠州第二工业园项目4,539.87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31911号),2021年6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21年6月10日,公司已完成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3年12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及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止到2024年10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2,000万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3年12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及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止到2024年10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2,000万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1、公司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为8,241.60万元(不含利息)。2、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在相关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质量和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了项目成本,且因资金付款时效等原因,公司以部分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建设,因此形成一定的募集资金节余。3、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4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华东地区运营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拓邦华东地区运营中心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 本报告期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附表2:
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
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
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
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
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实际累
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3)=(2)/(1)
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拓邦南通工业园一期第一阶段项目
拓邦南通工业园一期第一阶段项目拓邦惠州第二工业园项目
(锂电项目)
拓邦惠州第二工业园项目
(锂电项目)61,000.00
61,000.0016,350.69
16,350.6961,000.00
61,000.00
100.00
100.00
2024年9月
2024年9月-3,671.42
-3,671.42否,因工艺更新,产线升级调试中
否,因工艺更新,产线升级调试中
否
否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拓邦惠州第二
工业园项目
(电机项目)
拓邦惠州第二
工业园项目
(电机项目)
38,144.83
38,144.83
-
-
38,144.83
38,144.83
1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否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拓邦华东地区
运营中心
拓邦华东地区
运营中心8,241.60
8,241.608,241.60
8,241.608,241.60
8,241.60
1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否
否合计
合计-
-107,386.43
107,386.4324,592.29
24,592.29107,386.43
107,386.43
100.00-
100.00-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1、2022年1月,由于公司近几年锂电池业务发展较为迅速,下游市场需求旺盛。公司原计划购置土地并建设厂房推进锂电池项目,建设期2年。而公司南通锂电池项目为购建已完成基础建设的现有厂房,项目建设期将大大缩短。公司为尽快推进锂电池业务的扩产,充分抓住锂电池行业及新能源产业的市场
使用自有资金投入该项目建设,以保证公司在电机领域的市场竞争力。故公司变更“拓邦惠州第二工业园(电机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募集资金及相应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2023年9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2024年4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对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拓邦华东地区运营中心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补流。经公司2024年3月25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4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华东地区运营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 5、以上内容公司均已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要求进行披露。 | 不适用 | 无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