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年,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审计委员会由5位董事组成,分别为:吴溪先生、闫小雷先生、华淑蕊女士、浦伟光先生和郑伟先生。其中,吴溪先生、浦伟光先生、郑伟先生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比例超过半数。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其中具备会计专业经验的独立董事吴溪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2024年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审计委员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为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9次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召开日期
会议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2024年1月12日 | 听取《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情况的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报告》 |
2024年2月2日 | 听取《关于公司2023年度经年审会计师初审后财务会计报表情况的报告》 |
2024年3月26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工作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审计2023年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监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24年4月26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4年5月29日 | 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的议案》 |
会议召开日期
会议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2024年7月5日 |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24年8月28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审阅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
2024年10月29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4年11月27日 |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议案》 |
2024年,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 在董事会及本委员会担任的职务 | 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
吴溪 | 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 | 9/9 |
闫小雷 | 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 9/9 |
华淑蕊 | 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 1/1 |
浦伟光 | 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 9/9 |
郑伟 | 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 9/9 |
武瑞林(离任) | 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 7/7 |
注:华淑蕊女士自2024年10月起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武瑞林先生自2024年10月起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及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注年度审计
年度审计是审计委员会的重点关注事项。2024年,审计委员会根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规程》的要求,持续加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和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于年度报告编制前审阅了经营管理层提交的关于公司上一年度的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情况的报告;于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初审结果出具后及董事会审议前,与经营管理层和年审会计师保持良好沟通,针对审计人员安排、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重点等事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交流,对审计进展进行监督,听取关于初审情况的报告,对审计结果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二)审核财务报告
2024年,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尤其是其中的财务信息进行认真审核。经审核,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
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进行披露。
(三)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2024年,审计委员会基于中国境内、中国香港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条文对外部审计机构的要求,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性和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外部审计机构在履职期间勤勉尽责,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允表达审计意见,按时出具各项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达到公司对外部审计的工作要求。
(四)审核关联交易2024年,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预计情况进行审核,所涉及的相关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连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连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相关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关联/连交易而对关联/连方形成依赖。
(五)指导内部审计及评估内控有效性2024年,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核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审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定期监督内部审计计划实施、审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结果,加强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通过审核及评估公司内控有效性,督促完善公司内控制度。
四、总体评价2024年,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了工作职责。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