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计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
各位董事、监事: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以维护股东和本公司利益为宗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董事会授权的相关事宜。
一、审计委员会的组成情况
本届审计委员会由沈翎、曹敏、王晓渤、王跃生、李兴春五位董事组成,沈翎女士担任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成员未发生变化。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贯彻董事会的财务汇报、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原则,促进公司建立维持有效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系统,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就公司其他有关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二、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审计委员会于3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4月26日召开第五次会议,于8月1日召开第六次会议,于8月21日召开第七次会议,于10月15日召开第八次会议,于10月30日召开第九次会议:全年召开六次会议,委
员会成员的出席率均为100%。
三、相关资料审阅情况
(一)2024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1.听取公司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决算部分的有关说明,听取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关联交易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师并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听取审计部2023年工作情况及2024年工作安排。审议批准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并向董事会汇报。
2.听取公司关于2024年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说明,听取公司2024年一季度审计工作完成情况汇报。
3.听取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的
议案和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协议的议案等与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有关事宜。
4.听取公司关于中期财务报告的说明,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对中期财务报告审阅情况的说明,审议通过了2024年中期财务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有关财务信息审议情况的说明、关于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修订关联方名单的议案;听取公司2024年二季度审计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审议批准了审计委员会中期工作报告并向董事会汇报。
5.听取关于类REITs发行方案的汇报;审议关于发行类REITs方案并开展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发行类REITs所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发行类REITs有关事宜。
6.听取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说明;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听取公司2024年三季度审计工作完成情况的汇报。听取关于公司资产重组工作进展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及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协议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审阅报告、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等与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宜。
(二)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要点概览
按照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年度会议)在财务与报告审查方面,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进行了审阅,对会计师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听取了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审阅情况的说明和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亦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境外年报和业绩公告、境内年报及其摘要、关于成立华电(沂源)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境内外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等年度董事会相关事项。
在外部审计事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认真审阅《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报告》,细致检查外部审计师工作。积极提议并参与外部审计师续聘决策,在审计开展前与审计师充分沟通,明确关键问题,有力保障审计独立性,切实履行
对年报审计师的监督职责。有关工作详见《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公司2024年度工作业绩、关联交易、聘请境内外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要求、年报审计师的执行情况以及相关资料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沪港两地上市规则的规定,符合有关财务准则和会计制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符合股东的根本利益;同意公司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对本年度审计委员会对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情况进行适时披露。
在内控监督评价方面,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关于《审计部2024年工作情况及2025年工作安排》的汇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审计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效开展内控监督评价工作,为促进公司规范管理,保障经济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公司内控评价工作给予肯定并对2025年内控评价工作安排表示赞同。
四、内部控制工作
(一)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2024年,公司制定了《制度清理优化计划》和《重点监督检查制度计划》,加强对各部门制度体系建设的指导,持续更新《现行有效制度目录》《废止制度目录》,编纂公司本部和系统制度汇编。2024年新增制度35件、修订制度63件、废止制度2件,现行有效制度193件。常态化开展制度执行监督检查,对制度执行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评价,对问题及时揭示并督导整改。督
导各部门重点对上位制度或管理实际发生变化、与企业管控要求不一致等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审计委员会认为,2024年,本公司制度管理水平得到了持续提升。
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修改章程1次,修改内容主要涉及公司股本、境内外监管规则变化等,章程修订内容和程序依法合规。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2024年,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对公司所属水电、燃机、燃料物流、供热及煤机等5个板块多家基层单位开展内控现场专项检查,按照上市公司关注的重要事项,制定检查方案,对资金占用、关联交易、资产处置和印章管理等事项开展现场查评,指出存在的缺陷问题及可能发生重要影响的潜在风险,提出整改意见和管控风险建议,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真正做到“强内控、促合规、防风险”的理念落地,发挥了内控评价必要作用。完成上市公司系统年度内控自评价工作,复核审查公司所属各单位内控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完成公司年度内控评价报告编制。持续与外审机构保持沟通反馈,做好协调及资料提供工作,督导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审计工作,顺利完成年度内控审计,确保及时取得内控审计报告。根据规范运作工作要求,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公司审计工作完成情况。
公司根据2024年度所属单位自查及复核审查的总体情况,综合评价内控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公司未发现重大重要缺陷,编
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
审计委员会经过评估认为,2024年公司未发现重大内部缺陷,并因此确信公司在2024年遵守了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常规守则》所载有关内部监控的条文,确信本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对企业控制与防范重大风险、严重管理舞弊等方面具有有效作用。
另外,按照上交所有关监管要求,审计委员会督导公司实施了2024年的半年度专项核查工作,经过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以及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进行的内部控制专项核查,公司未发现上述事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严格落实了外部监管要求,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五、风险管理工作
2024年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部署,在综合分析公司面临的内外部形势、产业政策基础上,围绕公司规划、年度经营预算及管理实际,全面排查、系统梳理公司在战略、市场、财务、运营、法律等五个方面面临的相关风险,形成了2025年度风险清单。根据风险识别情况,综合评判选择出并购风险、法律纠纷与诉讼风险、资本运作
风险等前十大风险。针对前十大风险,制定了风险应对方案,根据风险表现、风险产生的原因以及风险对公司的影响等方面深入分析,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和预警指标,扎实开展了风险管理工作。
2024年公司每月梳理编制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月度报表,按季度编制年度风险分类监测指标体系表,重点关注前十大经营风险预警指标运行情况,指导相关部门防范风险。
2024年,公司参股单位内蒙古福城矿业有限公司收到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下发的《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要求福城矿业缴纳无证开采期间造成的国有资产损失54.09亿元。公司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程序,对该事项进行了披露,并将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6.97亿元调减为零。下一步,审计委员会将持续督导公司将按照《中央企业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规则》的要求,持续做好风险事件处置和跟踪,及时报告重大处置进展。
六、法治建设工作
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各项法治工作。
2024年,公司在推进公募REITs、类REITs、常规能源资产重组等重大资本运作、权益融资项目过程中,全面做好合法合规审查。公司“重大决策法律审查指引的实践应用”管理创新论文以及“立足监管视角下的上市公司合规管理实践”合规管理成果分别获得中企联一、二等奖。
2024年,公司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新《公司法》要求,推动理论学习成果加快转化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成效。公司修订印发《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理顺管理界面,优化出资企业章程管理模式。积极做好新《公司法》的贯彻落实,对系统各法人单位资本金到位情况、股东构成、“三会”运转情况及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等内容进行全面梳理,提出公司治理合理化建议,并编制全资企业章程优化模板,确保上市系统的公司治理在新旧法律交替过程中平稳过渡。
公司坚持效果导向,积极推进法律体检和普法工作。结合《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组织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普法活动。通过组织线下新《公司法》专题培训,加强员工对法律修订背景和内容的理解和运用。2024年,合同管理及重大决策事项合法合规审查质量显著提升,案件纠纷管理可控在控。
特此汇报。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