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马福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3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0,555,46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1.163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8,649,40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697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0人,代表股份11,906,05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4660%。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参与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51人,代表股份11,672,46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339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8,649,40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697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8人,代表股份3,023,05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641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福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312,1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64%;反对24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429,1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156%;反对24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高薇、程露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