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回购专户中3,847,909股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26.3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10月8日,公司已完成上述股份回购,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847,909股,占公司总股本295,703,347股的比例为
1.3013%,成交的最高价为
17.61元/股,最低价为
11.8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0,903,267.4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公司拟将回购专户中3,847,909股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股份注销的相关事宜,授权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股份注销完成之日内有效。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股本变动情况
股份类型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751,089 | 0.59% | 1,751,089 | 0.60%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93,952,258 | 99.41% | 290,104,349 | 99.40% |
总股本 | 295,703,347 | 100.00% | 291,855,438 | 100.00% |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特此公告。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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