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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达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其中规定对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计入营业成本。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上述政策规定。

根据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将因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借方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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