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现将董事会2024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2024年重点工作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68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53.3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37.55万元,实现整体扭亏为盈。
1、醇醚和醇醚酯业务继续保持增长。公司根据市场和生产经营情况,积极调整生产计划及产品品种结构,充分发挥柔性化生产装置的优势,把握部分产品货紧价高的机会,深耕开拓市场,捕捉市场空缺,使得醇醚及醇醚酯类产品销售数量同比增加。得益于产品销售数量的增加,醇醚及醇醚酯类产品的产能利用率提升至92.17%,单位产品成本下降,产品销售毛利率同比增加。
2、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泰兴怡达环氧丙烷装置进行技术改造工程,于2024年11月25日正式投入试生产。从试生产运行情况来看,环氧丙烷产品品质进一步提升,节能效果明显,大大提升了产品竞争能力,也为公司现有醇醚及醇醚酯类产品提供了优质的原料,更为未来泰兴怡达“年产22万吨环氧丙(乙)烷衍生产品技改项目”夯实了基础。但受成本面主要原料丙烯价格偏高波动盘整,而需求端年底相对淡季行情,环氧丙烷价格处于年度低位,环氧丙烷产品虽实现生产和销售,但未能实现盈利。
3、报告期内,双氧水装置正常生产且产能利用率提升至76.23%,双氧水产品产销量大幅度增加,但受第四季度双氧水市场震荡下行,下游纸厂需求减弱,主力己内酰胺对原料采购存降量预期,从而致使第四季度双氧水产品未能实现盈利。下阶段公司将在做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正常生产经营工作的前提下,在泰兴怡达“年产 15 万吨环氧丙烷装置技改项目”前期试生产运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生产流程、优化生产工艺、改进生产装置,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加快推进“年产 22 万吨环氧丙(乙)烷衍生产品技改项目”的实施,目前已经取得安评、环评批复,正在进行节能意见审查。充分发掘并整合环氧丙烷上下游产业链延伸的优势,抓住市场并努力做好生产经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为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公司年度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元) | 1,767,896,863.21 | 1,814,118,621.21 | -2.55% | 1,554,301,277.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533,136.86 | -35,291,867.49 | 127.01% | 109,579,363.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1,375,484.14 | -34,713,024.74 | 132.77% | 113,323,595.8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17,817,317.22 | 29,744,635.61 | 632.29% | 136,968,366.2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78 | -0.2438 | 123.71% | 0.675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78 | -0.2429 | 123.80% | 0.666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79% | -2.78% | 3.57% | 9.67%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2,634,363,081.76 | 2,636,590,130.65 | -0.08% | 2,856,272,115.9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217,953,134.51 | 1,221,773,457.10 | -0.31% | 1,254,208,643.60 |
(二)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1、作废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因自愿放弃、当时公司股价低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第三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到等原因,合计作废剩余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44.3863万股。
(三)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4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经2024年12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非独立董事刘准、赵静珍、孙银芬、刘丰与独立董事陈强、卞钱忠、孙涛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2024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刘准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聘任孙银芬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刘丰为董事会秘书,聘任刘丰、吴逊、胥刚、冷翔英、胡文林、刘猛、刘涌、李迎俊、吴建磊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二、2024年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一)2024年度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届次 | 召开时间 | 议案名称 |
1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4.19 | 1、《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议案》 8、《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 |
履职情况监督报告的议案》 9、《关于对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意见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2、《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14、《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6、《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4.4.26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3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4.5.24 | 1、《关于对泰兴怡达化学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2、《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 4、《关于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4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4.7.24 | 1、《关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5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4.7.29 | 1、《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5、发行数量 2.6、限售期 2.7、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2.8、募集资金的投向 2.9、上市地点 2.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
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报告的议案》 8、《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6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4.10.22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7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4.12.2 |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4、《关于2025年关联方为公司申请授信及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8、《关于制定<舆情应对制度>的议案》 9、《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8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12.18 |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7、《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
(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3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股东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届次 | 召开时间 | 议案名称 |
1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5.13 |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10、《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6.12 | 1、《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3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8.14 | 1、《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4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12.18 |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4、《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5、《关于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
(三)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4年度完成了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公司董事会所制定议事规则规范运作,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1、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按照相关法规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召开2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对泰兴怡达化学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将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薪酬及绩效情况、股权激励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报告期内召开2次会议,审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以及审议并通过《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职责。
3、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审计委员会召开了7次会议,对公司内部控制、每季度财务信息和内部审计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与外聘审计机构会计师进行沟通,协商确定中期、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财务总监候选人资格审查,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
4、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按照《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出具审核意见,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工作职责。
三、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积极规范公司运作,努力降低风险,同时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确保法人治理结构的合规性。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初步建立了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且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运营操作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
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今后,公司须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提高内控风险防范能力,努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四、董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在考虑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的情况下,公司将持续保持健康稳健的发展态势,争取完成年度任务目标同时董事会还将大力推进以下工作:
1、将继续提升公司规范运营和治理水平。公司董事会将根据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促进公司董事会、经营层严格遵守;继续优化公司的治理机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基础保障,建立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坚持依法治企。完善内控管控流程,落实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2、扎实做好董事会的日常经营工作。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外披露公司相关信息,增强公司管理水平和透明度。
3、建立良好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
2025年,公司将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董办电话、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沟通,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形成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切实维护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分红权,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