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07 证券简称:国邦医药 公告编号:2025-012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定)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投资者 |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 | 2014年报 | 尚余500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
投资者 |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 | 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 | 1,096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 |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 | 姓名 |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项目合伙人 | 范国荣 | 2010年 | 2008年 | 2010年 | 2023年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丁巾娑 | 2022年 | 2017年 | 2022年 | 2023年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陈小金 | 2010年 | 2008年 | 2010年 | 2021年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范国荣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2年 |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22年-2024年 |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3年-2024年 |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3年-2024年 |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4年 |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丁巾娑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4年 |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会计师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小金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2年-2024年 |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年-2024年 |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3年-2024年 |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4年 |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4年 |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年-2023年 |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年-2024年 |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2年-2024年 |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2年-2024年 |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审计收费
立信的审计服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立信为公司提供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140万元、人民币30万元。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义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