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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卫士: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乐卫士”、“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康乐卫士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为支持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狼星集团”)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借款,授信期限

个月,在此期限内可以分次循环使用,借款年利率为借款之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下简称“LPR”),按实际用款天数和用款金额计息。借款期限届满前,公司可以根据自身资金情况提前归还。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名称: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

号-2层地下二层A042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

号-2层地下二层A04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

2008年

日法定代表人(如适用):陶涛实际控制人:陶涛注册资本:

50,000,000元实缴资本:

50,000,000元主营业务:投资及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管理咨询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经双方平等协商,天狼星集团对公司提供借款的利率为借款之日LPR,具体以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本次控股股东天狼星集团向公司提供借款,利率不高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亦无需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定价公允合理。

四、交易协议主要内容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天狼星集团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借款,授信期限12个月,在此期限内可以分次循环使用,借款年利率为借款之日LPR,按实际用款天数和用款金额计息。借款期限届满前,公司可以根据自身资金情况提前归还。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具体事项及条款内容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本次系偶发性关联交易,本次控股股东天狼星集团向公司提供借款,利率不高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亦无需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此外,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7.2.11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下列关联交易时,可以

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七)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上市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担保的;故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根据相关规则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
赵洞天

王天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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