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宏大”或“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广东宏大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2号),核准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宏大”或“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12,116,912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公司于2020年10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3,037,08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41.07元/股),截至2020年10月9日止,公司收到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等17名特定投资者缴纳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款共计人民币1,767,532,875.6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增值税)人民币24,072,205.86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43,460,669.74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3,037,080.00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1,700,423,589.74元,各投资者全部以货币资金投资。
截至2020年10月9日,本次非公开募集货币资金已全部到达公司并计入账户,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0)
050025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 1,767,532,875.60 |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131,293,616.12 |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 24,072,205.86 |
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 1,079,249,468.45 |
补充流动资金 | 273,959,790.3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521,545,027.11 |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1、2020年11月6日,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东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东路支行所开设的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于2021年10月19日办理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东路支行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东路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2020年12月1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赤岗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开设的专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2020年12月9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观音山
支行、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4、2020年12月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铁银支行、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5、2020年12月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铁银支行、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6、2021年12月3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7、2021年12月3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严格履行《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款金额为521,545,027.11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 开户银行 | 活期 | 保本型银行理财余额 | 存款余额 | 备注 |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东路支行(9550880019713200527) | 0.00 | 0.00 | 0.00 | 已销户 |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东路支行(9550880019713200437) | 0.00 | 0.00 | 0.00 | 已销户 |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8110901012601216977) | 50,404,455.22 | 0.00 | 50,404,455.22 | |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120906071110108) | 10,032.62 | 0.00 | 10,032.62 |
户名 | 开户银行 | 活期 | 保本型银行理财余额 | 存款余额 | 备注 |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赤岗支行(44050143190100001514) | 8,860,460.43 | 0.00 | 8,860,460.43 | |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665275135051) | 133,265,471.68 | 0.00 | 133,265,471.68 | |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676979397776) | 0.00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4042501040017631) | 10,628.03 | 0.00 | 10,628.03 | |
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36050078801788662683) | 7,235,989.83 | 0.00 | 7,235,989.83 | |
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铁银支行(43050110882500000126) | 20,933,865.41 | 0.00 | 20,933,865.41 | |
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铁银支行(43050110882500000125) | 824,123.89 | 0.00 | 824,123.89 | |
合计 | 221,545,027.11 | 300,000,000.00 | 521,545,027.11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一次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于矿山工程机械设备购置项目,主要由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个子公司实施。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三个子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工程机械设备款共计107,924.95万元,其中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工程机械设备款共计9,363.12万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工程机械设备款共计19,558.97万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工程机械设备款共计20,010.01万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工程机械设备款共计15,500.13万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工程机械设备款共计43,492.72万元。
2024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截至2020年10月23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9,363.12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矿山工程机械设备购置项目 | 9,363.12 | 9,363.12 |
合计 | 9,363.12 | 9,363.12 |
2020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93,631,200.00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止2020年10月23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0)050190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2020年11月24日召开了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020年12月28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合作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1.83亿元进行现金理财,现该笔理财产品已到期。
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继续使用不超过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021年12月9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6亿元进行定期存单管理,产品期限为2021年12月9日至2022年6月9日;2021年12月10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4亿元进行协定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6月10日;2021年12月2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5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4月6日;2022年4月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2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7月12日;2022年6月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6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12月2日;2022年6月1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4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12月2日。上述理财产品均已到期。
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继续使用不超过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023年1月1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赤岗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9亿元进行人民币综合服务业务,产品期限为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7月19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3年1月1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4月24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3年12月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在该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的账户余额办理区域差
异化产品存款业务,产期期限为2023年12月10日至2024年4月10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
公司于2024 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继续使用不超过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024年5月1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3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31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5月1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3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6月17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5月3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3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28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6月17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3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7月26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6月26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进行定期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26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6月2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3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7月26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进行定期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26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8月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9月9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8月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3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11月5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8月2日,公司
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5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11月5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9月6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9月7日至2024年9月19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9月1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10月9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10月12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24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11月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3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11月11日至2025年3月17日,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2024年11月1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2月12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12月13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30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报告期内,公司取得现金管理收益23,193,304.16元。报告期期末,公司的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投资份额 | 签约方 | 期限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型 | 300,000,0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 | 2024-11-11至2025-3-17 |
合计 | - | 300,000,000.00 | - | -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521,545,027.11元,其中221,545,027.11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其中300,000,000.00元用于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广东宏大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专用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王国威 郑晓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7日
附表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76,753.2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3,492.72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135,320.9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施工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147,139.39 | 147,139.39 | 43,492.72 | 107,924.95 | 73.35 | 29,794.50 | 是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9,613.90 | 29,613.90 | 0.00 | 27,395.98 | 92.51 | —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76,753.29 | 176,753.29 | 43,492.72 | 135,320.93 | 76.56 | — | 29,794.50 | — | — | |
合计 | 176,753.29 | 176,753.29 | 43,492.72 | 135,320.93 | 76.56 | — | 29,794.50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受行业宏观因素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导致募投项目投入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放缓。2022年3月24日,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将矿山工程机械设备购置项目的建设期由3年调整为5年,即至2025年使用完毕,原募投项目的用途不变。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为提高资金利用率,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中的9,363.12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履行相关审批及审计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2020年11月24日召开了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020年12月28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合作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1.83亿元进行现金理财,现该笔理财产品已到期。 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继续使用不超过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021年12月9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6亿元进行定期存单管理,产品期限为2021年12月9日至2022年6月9日;2021年12月10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4亿元进行协定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6月10日;2021年12月2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5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4月6日;2022年4月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2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7月12日;2022年6月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6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12月2日;2022年6月1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4亿元进行结构 |
产品已到期;2024年8月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3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11月5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8月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5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11月5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9月6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9月7日至2024年9月19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9月1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10月9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10月12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24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11月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3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11月11日至2025年3月17日,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2024年11月1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2月12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12月13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30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现金管理收益23,193,304.16元。报告期期末,公司的现金管理余额为300,000,000.00元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521,545,027.11元,其中221,545,027.11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其中300,000,000.00元用于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