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930,209.75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90,744,144.97元,按照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9,074,414.50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26,273,224.02元,扣除2023年度分配的股利47,005,538.53元,本年可供分配利润为850,937,415.96元。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以当前总股本1,743,337,128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8元(含税),共计人民币31,380,068.31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现金分红比例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1.09%。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31,380,068.31 | 47,070,102.46 | 69,733,485.12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0,930,209.75 | 153,092,559.77 | 212,863,595.19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534,984,875.17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850,937,415.96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48,183,655.8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55,628,788.2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48,183,655.89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盈利状况,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三月廿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