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披露的《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2025年3月26日,公司收到容诚出具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告知函》,容诚原指派周文亮先生、吴玉娣女士和彭兵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蔡晓枫女士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因内部工作调整的原因,对原指派注册会计师进行变更。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告知如下: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因内部工作调整的原因,彭兵先生不再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本次变更后,将由周文亮先生、吴玉娣女士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蔡晓枫女士为项目质量复核人。
二、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和诚信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文亮先生,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斯迪克(300806.SZ)、英力股份(300956.SZ)、五洲医疗(301234.SZ)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玉娣女士,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大丰实业(603081.SH)、隆扬电子(301389.SZ)、华茂股份(000850.SZ)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蔡晓枫女士,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继峰股份(603997.SH)、万泰生物(603392.SH)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周文亮先生、吴玉娣女士、蔡晓枫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构成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告知函》。
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