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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重工: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杜文莉)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杜文莉)

本人于2024年6月17日经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任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履行职责,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杜文莉,女,1974年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华东理工大学校长助理、研究生院院长、党委教师工作部副部长(兼)、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副主任(兼)、国家流程制造智能调控技术创新中心主任、工业控制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副主任、过程系统工程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第八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自动化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人工智能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自动化学会石油化工应用专业委员会主任、上海流程智造科技创新研究院理事长、上海市自动化学会副理事长等职务。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4年度任职后,本人按时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前详细审阅议案资料,主动了解并获取议案相关情况和资料,会中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表意见,会后持续关注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2024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对审议各项董事会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出席次数
88001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

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召开次数应参加会议次数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提名委员会544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6550
审计委员会8660

本人在报告期内出席了任职提名委员会委员后公司召开的所有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审议<聘任朱晓怀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总裁)>的议案》《关于审议<聘任李振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审议<增选李振先生为

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审议<增选张雪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等议案,认真审查提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并提供专业意见。

本人在报告期内出席了任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后公司召开的所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审议<向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经理层2024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及清算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上述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人在报告期内出席了任职审计委员后公司召开的所有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审议<对中交镇江投资建设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事项,对公司定期报告、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

报告期内召开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应参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实际参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
433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参加了任职后所有应参加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公司《中交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对中交镇江投资建设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且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务虚会等会议,对公司进行了解和考察,并与公司董事、管理层和相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运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汇报,为公司稳健和长远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及时沟通,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提前报送会议资料,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有效的服务与支持。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认真听取中小股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

(六)独立董事对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未对公司的各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议公司各项议案,重点关注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信息披露等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规则的要求,高度重视关联交易事项的管理。经过认真审查,认为公司对中交镇江投资建设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减资等关联交易事项所涉及的关联交易过程公平、公正,

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审议了为马来西亚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宜,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决策和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及担保逾期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财务信息披露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为,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议了聘任李振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事项,对李振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议案资料,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对公司增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和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情况能够胜任岗位职责,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的提名及聘任议案。

(六)公司股权激励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审议了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向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及授予工作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项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积极参与各类履职培训活动,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2025年,本人将继续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加强与公司董事、经理层、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杜文莉

2025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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