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振华重工”)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本次会议采用书面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会监事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振华重工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审议意见》
监事会审议意见如下:
(一)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2024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监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并提出审议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四、《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有利于鼓励公司股东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提振股东信心,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振华重工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9)。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振华重工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2024年,确定在公司领取报酬的公司监事的年度报酬总额共计170.97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振华重工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目标计划为362亿元;利润总额为10亿元。
上述数据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经营或盈利情况的直接或间接承诺或保证,仅为公司经营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行业政策等诸多因素,具有不确定性。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24.74亿元,其中股权投资2.61亿元,固定资产投资
15.69亿元,无形资产(含信息化等)投资1.78亿元,项目投资4.66亿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审议<签订2025-202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议案所涉及的交易有利于公司拓展业务范围,谋求新发展,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拟定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振华重工关于签订<2025-202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1)。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振华重工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