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46,75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6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5年3月1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及2025年3月28日披露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79,571,428股减少至779,524,678股(最终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注册资本亦随之发生变动,将由人民币由779,571,428元变更为779,524,678元。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要求办理本次回
购注销、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37楼。
2、申报时间:自 2025年3月28日起45天内(工作日 8: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
4、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37楼
联系人:方铂淳
邮编:430000
电话:027-83641351传真:027-83641351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