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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铜业: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王丰)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及专业优势,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丰,男,1977年出生,企业管理专业博士。2000年9月至2002年3月任上海市有线网络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现任和君咨询董事长、首席经济学家以及资深合伙人。

2021年6月8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并兼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独立审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诸如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4次独立审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3次提名委员会、1次薪酬委员会、1次ESG发展委员会、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 姓名出席 董事会 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出席独立审核委员会次数出席提名委员会次数出席薪酬委员会次数出席ESG发展委员会次数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
王丰100431/2

本人对公司提交至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案均认真审议,对相关议案审慎严谨地行使了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了公司规范运作及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本人认为,公司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到位,表决前所需表决事项均做到先知晓后表决,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议事公开、透明和严谨,故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现场考察情况

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及内部风险

控制状况,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刊载的相关报道,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三)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管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积极支持,与本人保持了定期沟通,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履职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公司组织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监管要求”主题培训,进一步提升本人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关联交易相关情况、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对生产经营、担保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的经营风险,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就2024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

股东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和必要的沟通,并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同意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人认为2024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及相关协议,是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签订及进行的,价格及条款公允合理,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 年3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4年度境内及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经了解,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本人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本人对相关议案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2024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披露信

息。本人认为,公司能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有关监管规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之间的沟通、协作,忠实、勤勉、独立、客观、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对公司生产经营、科技创新等重点事项的关注,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签署人:

王丰2025年3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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