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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力金融: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督。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4次,审议14项议案。历次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程序和表决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规范运作。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召开时间监事会届次审议通过的议案
2024年3月20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10.《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计划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4年4月12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8月14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1.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4年10月16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工作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经营状况良好,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范运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维护公司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不定期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经营成果进行审阅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业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良好。2024年度报表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年度财务状况。

(三)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和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公司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仍在履行的对外担保事项全部为公司对下属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均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审批程序和信披义务。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和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均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力,违约风险和财务风险在

可控范围内,公司的担保计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行业特性和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能够有效覆盖公司各项财务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切实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提供保证。虽存在个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但不影响实际

控制目标,对财务报告目标没有构成实质性影响。针对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已责成相关职能部室及负责人进行整改。

(六)信息披露工作

2024年度,公司共披露了4份定期报告、52份临时公告文件。监事会认为: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及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等违法违规的情形。

三、2025年监事会的工作重点

1、明确职责定位,提升监督实效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始终保持公正独立,勤勉尽责地履

行各项职责。积极做好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加大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的力度,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全体股东权益等方面的作用。

2、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决策、财务管理、内控管理、风险管控等开展全方位的监督,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同时加强与董事会以及管理层、审计部门的沟通协调,促进公司决策科学化、风险防范常态化。

3、注重自身建设,提高履职水平

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加强最新政策法规的学习与培训,了解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体系中的新变化新要求,同时会继续注重内控建设、公司治理、会计审计和法律金融等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6日

(以下无正文,仅作为《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之监事签字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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