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新力金融: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公司代码:600318 公司简称:新力金融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56,256,530.1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55,099,012.44元。公司拟以2024年年末总股本512,727,6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254,552.64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91%,结余的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下年度。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新力金融600318巢东股份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董飞卢虎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
电话0551-635421700551-63542170
传真0551-635421700551-63542170
电子信箱xljr@xinlijinrong.cnxljr@xinlijinrong.cn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多元金融业务板块较多,根据公司所从事多元金融业务板块的不同特性,现对不同业务板块所处行业情况概述如下:

(一) 融资租赁

2024年3月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各地各领域设备更新政策持续发布,天津、上海、广东、浙江、江苏等多地提及运用融资租赁工具支持设备更新工作,对租赁行业发展是一大机遇,有利于提升融资租赁渗透率。同时,在数字经济成为全球发展大势的当下,数字化、数智化已成为大变局下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新动能。融资租赁公司全面把握数字经济机遇对业务转型增长、风控管理提升尤为必要,数字化先行是融资租赁转型服务产业设备的基本抓手,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融资租赁、实体经济三者深度融合,打造具有竞争力的数字标杆融资租赁企业。

(二)小额贷款

2024年8月23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稳健经营、健康发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研究制定了《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2025年1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范围及贷款集中度比例要求,优化单户贷款余额上限标准,突出小额、分散的业务定位;严禁出租出借牌照等违规“通道”业务;规范外部融资,严格“1+4”融资杠杆倍数指标,强化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细化关联交易管理要求,明确不良贷款划分标准,并对小额贷款公司放贷资金实施专户管理。规范网络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系统,应满足全流程线上操作、风险防控体系健全、符合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要求等条件。2024年3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惠信贷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立足于服务高质量发展,牢牢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形成与实体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普惠信贷服务体系,实现2024年普惠信贷供给保量、稳价、优结构,更好满足小微企业、涉农经营主体及重点帮扶群体多样化的金融需求。随着监管政策的不断变化,小额贷款公司的生存环境出现转折,市场压力和机遇并存,小额贷款公司将更具备市场竞争力,更能抓住机遇,完成自身转型。截至2024年12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5,257家,贷款余额7,533亿元,全年减少148亿元。安徽省机构数量 225

家,从业人数1,948人,实收资本278.71亿元,贷款余额388.47亿元。(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24年小额贷款公司统计数据报告》)。

(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近年来,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受益于国家战略规划引领、新兴技术涌现、社会需求增长等多因素影响,迎来发展的机遇期。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提出,培育一批具有生态主导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央行印发《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 年)》提出以加快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强化金融科技审慎监管为主线,将数字元素注入金融服务全流程,我国金融科技开始从“立柱架梁”迈入“积厚成势”新阶段。未来,随着数字化转型的加速和新兴技术的应用,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市场规模将继续扩大,其在推动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也将愈加不可忽视。2024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运行态势良好,软件业务收入平稳增长,利润总额增长放缓,软件业务出口保持正增长。软件产品收入稳健增长。软件产品收入30,417亿元,同比增长6.6%,占全行业收入的22.2%。其中,工业软件产品收入2,940亿元,同比增长7.4%;基础软件产品收入1,919亿元,同比增长6.9%。信息技术服务收入保持两位数增长。信息技术服务收入92,190亿元,同比增长11.0%,占全行业收入的

67.2%。其中,云计算、大数据服务共实现收入14,088亿元,同比增长9.9%,占信息技术服务收入的15.3%;集成电路设计收入3,644亿元,同比增长16.4%;电子商务平台技术服务收入13,764亿元,同比增长11.4%。(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四)典当

近年来,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职能更加明确,陆续出台地方性监管政策和监管细则,整体维持强监管的状态,开展业务合规、风险管理等现场检查工作,大力整顿典当行业经营不规范现象,清退大批违法违规企业,为合法合规经营的典当企业创造更多的市场空间和良性营商环境。在我国,典当行业的经营模式主要以房地产抵押和动产质押业务为主导。特别是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它在众多典当行中占据了核心地位。然而,这也导致了典当业务品种的相对单一性,使得其经营与房地产市场的环境变化紧密相连。由于业务模式的相似,不同典当企业之间同质化竞争现象日益凸显,这无疑增加了行业的竞争压力。随着国家信贷政策的逐步宽松,银行等主流金融机构采取简化贷款流程、降低贷款门槛、提供优惠利率等一系列便捷措施深入推进普惠金融建设,典当行业“小额、短期、灵活”的传统优势逐渐被削弱,利润空间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压缩,对典当行业经营带来一定冲击。截至2024年6月末,全国范围内正常运营的典当机构数量已降至不足6,000 家,较去年同期锐减636家。鉴于各地监管政策趋紧,预计未来典当行数量将维系在约5,000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家的规模,标志着行业进入了一个更为集中和规范的发展阶段。(数据来源:2024年1-6月全国典当行业简报)。

(五)融资担保

2024年7月,财政部会同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目的在于更好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发展。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系统推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加强战略规划和组织管理,强化数字技术支撑能力,夯实数据治理与融合应用能力基础,建设数字金融服务生态,提升数字化经营管理能力。当下融资担保各机构加大科技投入,搭建线上业务平台与风控系统,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深度挖掘企业信用信息,提高风险定价与决策科学性。

2024年以来,受城投债券发行政策变动和债券市场利率下行等因素影响,金融担保机构担保的金融产品落地情况较差,余额有所下降,行业集中度仍较高,被担保客户行业集中在建筑业,金融担保行业面临更大的转型压力,金融担保机构主体信用情况保持稳定。

金融担保机构主要开展直接融资性担保业务、间接融资性担保业务和非融资性担保业务。其中非融资性担保业务风险相对较小,代偿主要集中在间接融资性担保业务,而直接融资性担保业务因单笔业务规模较大,且近年来市场违约事件增多,在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发行主体经营承压的背景下,亦存在较高的代偿风险,这也对金融担保机构的风险识别能力、反担保措施落实情况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六)供应链服务

供应链行业发展以来,国内一系列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发展的政策陆续出台,提升了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战略高度,同时也为供应链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数据采集规范、创新发展模式指明了更加明确的方向。

报告期内公司各板块的主营业务有:融资租赁、小额贷款、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典当、融资担保、供应链服务等业务,各板块业务情况说明如下:

(一)融资租赁

1.业务模式:租赁公司通过开展设备直接租赁、售后回租等各项业务,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财务咨询、项目管理等综合金融服务,从而赚取收益。①租息利差收益:租赁公司投放融资租赁项目款项后收取的租息收入与资金成本之间的利差,是租赁公司主要的盈利来源;②杠杆收益:

根据《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租赁公司的风险资产最高可达到净资产的10倍,因此,租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赁公司可以通过银行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获取低成本资金,撬动资金杠杆,从而提高净资产收益率;③手续费收入或咨询顾问费收入:租赁服务手续费是所有融资租赁公司都有的一项合同管理服务收费;此外租赁公司在一些大型项目或设备融资中,会为客户提供全面的融资解决方案,会按融资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财务咨询费或项目成功费。该两项费用视项目金额大小,收取比例、收取方法会有不同。

2.经营分析:公司控股子公司德润租赁是一家为广大客户提供融资租赁、经营性租赁、财务咨询、项目管理等多元化、全方位的综合金融服务的租赁公司。报告期内,着力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尊重市场、研究市场,深耕重点区域和行业,探索创新业务。全年实现投放13.27亿元,资产规模、资产质量、营收利润、人均创效均稳居排头兵位置,荣获“长三角科创租赁创新案例”称号,继续发挥“压舱石”和“主引擎”作用。

公司持续加强风险管理,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全力拓宽融资渠道,强化资金管理,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充足资金支持。

(二)小额贷款

1.业务模式:根据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发放小额贷款,收取贷款利息,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执行。

2.经营分析:公司控股子公司德善小贷主要从事发放小额贷款、项目投资、财务咨询、票据贴现等业务,报告期内,德善小贷秉承“做中小微主体应急资金服务商”经营理念,坚持“小额分散、支小助小”经营方针,提高项目落地转化成功率,有效防范项目新增风险。全年实现合并授信总规模增长55.8%,贷款周转率达2.69次,普惠金融服务落地生根。

(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1.业务模式:主要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和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及维护,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收取软件开发和技术服务费等。

2.经营分析:公司全资子公司手付通是一家为中小银行提供互联网银行云服务的专业技术厂商,是专业的互联网银行云服务提供商,致力于为中小银行提供全方位的金融科技服务,助力中小银行完成科技转型。报告期内,手付通直面农村中小银行合并整合、市场萎缩的巨大压力,精进新品研发,强化市场营销,落地6家银行新签合同,建成电子票据、电子签章、供应链、小额贷款系统,推进融资租赁、大模型风控项目,荣获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3 项软件著作权CMMI3、ISO27001 等诸多认证资质。新获批国家发明专利1项,为发展赋能蓄势。

(四)典当

1.业务模式:主要通过开展房地产抵押典当、财产权利质押典当及动产质押典当等业务,向当户提供当金服务,收取典当综合服务费及利息。综合费及利息构成了典当的主要业务收入。

2.经营分析:公司控股子公司德合典当主要从事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报告期内,德合典当积极创新产品,调整业务结构,清退次优类业务,全年新增业务投放1.88亿元,佳源项目风险得到有效化解和盘活,流动性逐步改善。

(五)融资担保

1.业务模式:主要通过为客户提供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等取得担保费收入实现盈利。融资类担保业务主要定位于为中小微企业及“三农”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行为提供担保,践行普惠金融政策。

2.经营分析:公司全资子公司德信担保是一家主要从事贷款担保业务、保函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业务等,行业涉及工业、农业、商业服务业等多个领域,是一家专业性融资担保机构。报告期内,德信担保探索消费、半导体、制造业等新领域,融担项目风险全部出清,全年无新增逾期,年末融资担保余额3.7亿元,较年初增加1.07亿元,融担业务规模持续回升。

(六)供应链服务

1.业务模式:根据上游核心客户承接的重点项目所需材料,从下游供应商处采购钢材、砂、石等国家统一质量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大宗商品做好材料供应,满足工程需求。

2.经营分析:公司供应链服务业务以大型央企为核心客户,围绕其承接的重点项目所需材料供应,根据货物、结算、资金等流向,提供综合服务。主要经营国家统一质量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大宗商品。业务定位于国家级、省级及各地政府建设重点项目领域,目前所发生的业务项目主要为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等。客户主要为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建筑、中国电建、中国冶金集团等。报告期内,供应链业务面对基础设施投资大幅缩减的严峻形势,努力防风险、稳规模,狠抓应收账款回收,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注重精细管理。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4年2023年本年比上年 增减(%)2022年
总资产4,048,822,951.934,109,341,264.28-1.474,047,866,332.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60,476,921.181,039,760,864.151.991,010,619,880.83
营业收入313,846,909.57335,716,197.90-6.51313,023,523.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163,180.1728,496,607.169.36-138,518,175.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082,608.7326,583,640.8313.16-122,960,875.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9,941,482.04139,980,777.6971.41325,461,529.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972.78增加0.19个百分点-12.8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60.06-0.2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60.06-0.27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83,895,830.9271,629,204.7091,577,831.6366,744,042.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423,582.544,735,690.2815,415,683.24-2,411,775.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3,046,210.963,988,735.1715,397,716.70-2,350,054.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465,960.6140,339,067.03147,236,364.6528,900,089.75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75,681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64,199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20,999,907120,999,90723.6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1,434,20024,636,4504.8000国有法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金融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200,2004,389,8000.8600未知
滕德展3,454,0003,945,0000.7700境内自然人
林春棋1,555,5001,555,5000.3000境内自然人
尹莉莉183,0031,067,3000.2100境内自然人
司青1,005,0001,005,0000.2000境内自然人
张仕春935,900935,9000.1800境内自然人
薛慧927,407927,4070.1800境内
自然人
于树林925,000925,0000.1800境内自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40.49亿元,总负债19.43亿元,资产负债率47.99%,所有者权益21.06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0.60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14亿元,同比下降6.5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16.32万元,同比增长9.36%。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