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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格医药: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证券代码:300347 证券简称:泰格医药 公告编码(2025)012号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在杭州市滨江区聚工路19号盛大科技园A座18层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1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炳辉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0,312.0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0.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514.3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9.99%。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财务状况健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405,143,491.8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50%以上,故公司2024年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46,453,311.20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688,647,453.50元。考虑到公司业务持续发展,且主营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利润与经营现金流同步增长,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如下分配:

公司拟以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9,806,300股,按照公司公告日总股本864,948,570股扣减回购股份9,806,300股后855,142,27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现金分红总金额为256,542,681.00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91,146,104.89元视同现金分红,公司2024年度实际拟分配现金红利共计447,688,785.89元(含2024年度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送红股比例、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总额。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报告摘要及2024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报告摘要及2024年度业绩公告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2024年度业绩公告详见香港联合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及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为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上述事项相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以及办理与综合授信额度相关的其他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财务收益,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委托理财、银行大额存单和结构性存款等产品,不得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最高额度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套期保值产品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套期保值产品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定性。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H股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H股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变更H股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关于变更H股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公司监事薪酬及津贴和2025年监事薪酬及津贴标准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全体监事薪酬及津贴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4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部分。

同意在公司任职的职工监事,按其在公司现有任职职务领取薪酬;公司外部监事2025年度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0万元/年(含税)。

监事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以上薪酬及津贴按月平均发放,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发生监事新聘或者离任等情形的,按实际情况计算薪酬或津贴。监事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活动的差旅费以及按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议案相关授权内容及授权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A股以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授予董事会发行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议案相关授权内容及授权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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