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在广西南宁市GIG国际金融中心3505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会监事5名,实到会监事4名,相关人员列席会议。监事会主席唐尚亮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委托监事梁定宇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出席现场会议的监事过半数推举梁定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由董事会组织编制,并已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表决通过,且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严格遵守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保密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
六、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和负债实际情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和负债状况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事宜。
七、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能有效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是合理、必要的;关联交易协议内容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内幕交易,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董事履职情况的考评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4次董事会,公司董事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历次会议,积极参加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阅读在董事会召开前收到的各次董事会会议资料,在会议期间与其他董事深入研讨每项议案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在董事会休会期间积极关注上市公司事务,进入公司现场,主动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持续关注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重大报道、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和一些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对董事会的科学、客观决策和公司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成员均积极履行了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在执行公司职务时遵纪守法,没有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