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的监督职责。具体开展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届次 | 审议审查议题 | 会议时间 | 审议审查 结果 |
第八届监事会六次会议 | 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3年度财务决算; 3、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7、2024年度财务预算; 8、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制定《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2024年3月28日 | 全部通过 |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24年4月26日 | 全部通过 |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半年度报告。 | 2024年8月27日 | 通过 |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24年10月29日 | 通过 |
二、股东大会出席和董事会列席情况
报告期全体监事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股东大会,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会上认真听取有关议案的审议、发言,并按规则在会议决议和记录上签名。
全体监事列席了6次董事会会议,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着监督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并向董事、高管和公司相关部门充分了解情况。
三、对重大专项工作的审查意见
1、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定期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查;了解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安排和进展情况。
监事会审查意见: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持续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规范,各项工作稳步加强。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主要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为95,098.00万元,未超过年度预计总额。
监事会审查意见: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3、投资完成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际完成投资4.71亿元,计划完成率超过95%。
监事会审查意见:公司依据《2024年度投资计划》,依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实际情况,结合报告期内的实际需求实施了具体投资行为,体现了规模适当性和投资审慎性。对控股子公司的投资履行了《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的决策程序。
4、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和执行情况
报告期公司不断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体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规则和系列监管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股东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管持有公司股份及变动专项变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各项工作有据可依、按章办事,有效防范了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监事会审查意见:公司内控制度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内控审计意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现有的内控制度能够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并能保证公司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5、利润分配执行情况
监事会审查意见:报告期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和《公司章程》、《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保持了一贯性和连续性,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6、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公司母体未新增对外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担保余额合计为0元。
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下表:
监事会审查意见:报告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地履行职,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时 间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2024-01 | 顾守宇 | 副总经理 | 辞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