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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5-007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书面方式发出。

(二)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3月26日上午9:00在公司办公楼116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三)公司实有董事9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0人)

(四)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长金先生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内容详见2025年3月28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2025年3月28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详见2025年3月28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鉴于公司2024年度已进行中期分红,从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考虑,提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内容详见2025年3月28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议案》

本届高级管理人员就报告期内工作情况向董事会进行了汇报,董事会进行了认真考核,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称职。

在审议该议案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季玉栋先生、姚永鑫先生、张家启先生、王中军先生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七)审议《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规范运作、加强管理、防范风险及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内容详见2025年3月28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八)审议《关于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预计为38万元(含税)。(内容详见2025年3月28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参照公司所处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以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贴由目前的每人5万元/年(税前)调整为每人7万元/年(税前)。

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楚金桥先生、赵静女士、武龙先生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5年度生产经营需求,拟向21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89.28亿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最终额度及产品使用以企业实际经营需要及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

序号银行名称拟申请授信额度(万元)
1建设银行新乡分行128,000
2工商银行新乡分行120,000
3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110,000
4交通银行新乡分行80,000
5中国银行新乡北站支行75,000
6中原银行新乡分行55,800
7农业银行新乡平原支行50,000
8中信银行新乡分行40,000
9浦发银行新乡支行30,000
10光大银行郑州祥盛街支行30,000
11汇丰银行郑州分行30,000
12郑州银行新乡人民路支行30,000
13民生银行新乡分行25,000
14兴业银行新乡分行19,000
15平安银行新乡分行10,000
16邮储银行新乡分行10,000
17浙商银行郑州分行10,000
18广发银行新乡分行10,000
19恒丰银行郑州分行10,000
20华夏银行郑州分行10,000
21招商银行郑州分行10,000
合计892,80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2025年3月28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二)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内容详见2025年3月28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三)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确定2025年4月2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2025年3月28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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