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作为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薛立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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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薛立品先生,1963年11月出生,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及英国特许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特许金融策略师协会会员,香港华人会计师公会会员及香港商界会计师协会会员,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核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委员,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958.HK)独立董事,审核委员会主任、薪酬委员会委员,AlpcorpLtd及ThalasseasLtd董事,薛立品执业会计师、创慧顾问咨询公司及创慧中医诊所总经理,并担任特许金融策略师协会首席讲师。薛先生拥有逾三十年的审计、财务、管理会计、人事管理、融资、公司秘书及上市方面的经验。薛先生毕业于香港浸会大学并获颁工商管理学士(优良)及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先后曾加入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东美商业表格有限公司,Logo
S.A.,翔鹭实业有限公司,集宝香港有限公司,江森自控香港有限公司,中华商务联合印刷(香港)有限公司及誉中国际集团。并曾在上市公司天能动力国际有限公司(819.HK),北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1000.HK),星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198.HK),王氏国际集团有限公司(99.HK)及北京燃气蓝天控股有限公司(6828.HK及SGXUQ7)任高层管理工作。
2.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及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股东投资的单位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其他利益,也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联交所《上市规则》有关独立性任职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4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对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于各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事项,进行了事先审议并从专业角度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提高了决策的合理性、科学性。本人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出席相关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会情况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
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薛立品1313006(含类别)6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审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作为审核委员会主席,本人共出席并主持7次审核委员会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对2023年度业绩预告、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持续关联交易、聘任财务总监等14项议案进行审议,审查公司内控系统及重大关联交易,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财务部门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运营、内部控制、财务、业务状况以及应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充分发挥审核委员会监督审查作用。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共计出席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期间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共审议5项议案,围绕被提名董事候选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人选的任职资格以及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提出了专业审核意见,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组成优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3)薪酬委员会
报告期内,作为薪酬委员会主席,本人共出席并主持2次薪酬委员会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会同其他委员研究、审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企业负责人薪酬及业绩考核办法以及2023年薪酬绩效考核情况进行审议,并监督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切实履行了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出席并对增资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2024年度关联交易上限、2025-2027年持续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积极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的编制、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内部控制评价等事项进行多次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4.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参与投资者互动交流活动,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5.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公司及子公司调研、法律法规培训等形式进行现场工作,累
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要求的15个工作日;现场参加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开展的新修订《公司法》实务要点解读,线上参加中上协独立董事能力建设培训(第二期)等培训,不断提升个人理论水平及科学履职能力;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柴油机公司、车桥公司现场调研以及湖南长沙“2024中国国际农业机械展览会”专题调研,现场听取公司建设现代农机装备产业链“链长”,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农机装备“补短板”三大行动专题汇报,加深对企业经营状况的熟悉和了解,进一步直观、全面了解农机行业国内外农机企业产品技术发展现状及趋势,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相关职责。
6.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协助本人履行职责,本人与其他董事具有同等的知情权。2024年,本人通过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同时,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各项工作,了解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的沟通,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并对公司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度,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独立的原则对增加2024年度关联交易上限、公司增资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附属公司中
非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向关联方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2025-2027年持续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本人认为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现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中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本人利用自身专业,结合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与会计准则,审核了公司的财务报表及年度报告的完整性、准确性及内控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所披露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完整、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分别审议了有关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执业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过程中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4.聘任财务负责人情况
本人对聘任刘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刘斌先生具备良好的财务知识和专业背景,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和公司上市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董事会提名和聘任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5.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本人对提名黎晓煜先生、苗雨先生、杨建辉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黄绮汶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以及聘任赵庆亮先生为副总经理等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人员具备履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上市地《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发放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地区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可以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恪守忠实勤勉义务,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本人将持续深化对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文件精神的学习研究,通过现场调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履职形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薛立品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