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8 证券简称:锦富技术 公告编号:2025-016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并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借款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对全资子公司厦门力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力富”)提供不超过6,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且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各被担保方的额度可以进行调剂。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具体担保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二、上述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力富因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银行”)申请3,000万元授信额度,由公司为其上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拟近日与厦门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力富电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9年4月9日注册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天路307号(3#厂房)第一、二、三层
法定代表人:龚哲汉注册资本:2,4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其他电子产品零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贸易代理。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厦门力富100%股权其他说明:经查询,厦门力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日,厦门力富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7,844.83 | 30,209.61 |
净资产 | 7,172.24 | 5,800.78 |
项目 | 2024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3年1-12月(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31,476.21 | 45,698.43 |
利润总额 | 1,842.97 | 2,188.57 |
净利润 | 1,371.45 | 1,604.78 |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厦门银行拟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订主体
保证人: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厦门力富电子有限公司,下同)于主债权确定期间(2025年03月21日至2028年03月21日)内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编号为DGSX2025033583的《授信额度协议》以及该一系列合同项下各单项授信文件(包括合同/协议、申请书、借款借据等,下同)。
3、主债权: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债权本金,合计不超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整。
4、最高债权额:人民币4,500万元整。
5、保证范围:主合同全部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汇率变动而引起的相关损失、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及其他费用)、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管担保物的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税费、过户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以及主合同生效后,经债权人要求追加而债务人未追加的保证金金额。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各单项授信文件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为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不超过28,857.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4.81%;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500万元(均为以子公司自身债务为基础提供的反担保),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2.1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