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莱特”)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财通证券系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之保荐机构,财通证券原委派由亚冬先生、胡凤兴先生担任该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现由亚冬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该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宝莱特持续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委派王康先生(简历附后)担任该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本次更换后,宝莱特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胡凤兴先生、王康先生,持续督导期限直至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由亚冬先生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7日
王康先生简历如下:
王康,现任职于财通证券企业融资总部,保荐代表人、高级会计师、非执业律师、资产评估师,先后从事证券相关审计、评估、法律工作,曾参与富春环保、五洋科技等IPO项目,三花股份、物产中大、巨化股份等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收购项目,负责鹿港文化收购财务顾问项目、杭州路桥北交所项目、天铭科技北交所项目,具备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