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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升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升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经审慎尽职调查,对晶升股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59.152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2.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24,916,360.48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108,612,441.09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16,303,919.3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17日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4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10Z0014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入总额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额实施主体
1总部生产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7,365.3927,365.39晶升股份
2半导体晶体生长设备总装测试厂区建设项目20,255.0020,255.00晶升半导体
合计47,620.3947,620.39-

三、本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总部生产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截至2025年3月14日,本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A)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B)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C)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D=A-B+C)
1总部生产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7,365.3920,551.89811.717,625.21

注:1、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为准;

2、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本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质保金等款项,该部分款项后续将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3、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二)本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高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了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合理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3、节余募集资金包含本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质保金等款项。由于上述款项在项目建设完成时尚未满足支付条件或期限,因此未支付完毕。

(三)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7,625.2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完毕后,公司将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姚黎 范哲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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