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3名
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郝国敏,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或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耿志新,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陈俊,中国注册会计师,多年证券服务业务经验,从事证券工作26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23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上市公司超过10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郝国敏、签字注册会计师耿志新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陈俊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郝国敏、签字注册会计师耿志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俊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中审众环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307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280万元;嘉宝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计费用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2万元),审计费用较2023年度审计费用增长45万元,主要为2024年度包含新并入北新嘉宝莉涂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审费用。为开展审计工作而发生的差旅、住宿等费用由公司据实承担。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审众环的相关资质、经验与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审查,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足够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较好地履行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一致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为公司开展2025年财务审计(含募集资金审计、嘉宝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审计)和内控审计,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为公司开展2025年财务审计(含募集资金审计、嘉宝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任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届时根据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及市场水平,确定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