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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新能源: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姚文英)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7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新能源”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的工作中,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姚文英,女,1967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硕士,会计学二级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获得自治区先进工作者,自治区优秀专家等称号。曾任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师,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师;2015年

月至2022年

月,任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

月至2025年

月,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

月至今,任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2022年

月至今,任九洲恒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

月至今,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

月至今,任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2024年度,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出席了公司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2024年度,立新能源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重大经营事项的决策程序均合法有效,故本人对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未提出异议。

2024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次

姓名应参加董事会亲自出席董事会委托出席董事会缺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
姚文英88006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的基础上,为董事会的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各位董事能够认真审阅董事会全部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做到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均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相关制度进行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8次会议,本人全部出席,对所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事项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1次会议2024年2月29日1.《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3.《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5.《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6.《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7.《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8.《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9.《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10.《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1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12.《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13.《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14.《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2次会议2024年4月23日1.《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1次会议2024年4月26日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2次会议2024年6月11日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3次会议2024年7月15日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4次会议2024年8月22日1.《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2024年10月23日1.《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委员会2024年第5次会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3.《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4.《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5.《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6.《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7.《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6次会议2024年12月6日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4年内部审计<安全生产专项审计审计报告>的议案》2.《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4年内部审计<建设项目专项审计审计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本人全部出席,对2023年度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对所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事项
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1次会议2024年3月27日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领导班子绩效薪酬及超额绩效分配的议案》2.《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工作会议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共

召集、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本人全部出席,对所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事项
第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2月29日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3.《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4.《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5.《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6月11日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7月15日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10月23日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2.《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3.《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4.《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5.《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6.《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

(四)现场工作情况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董专门会议等,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通过参加公司现场培训、场站实地调研等形式深入公司了解生产经营情况,与公司董事长、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管理层保持有效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并就此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独立、审慎的发表专业意见。全年累计现场办公时间

15.5天。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做好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和汇报公司有关经营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形。

(五)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并推动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及时了解、掌握各定期报告的工作安排,积极跟进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就初步审计结果与年审会计师交流意见,及时与公司管理层针对公司经营中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探讨,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同时,在对定期报告审核的过程中,能够尽到保密义务,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等重大事项,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积极参加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

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投资项目、向特定对象增发股票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公司经营管理运作规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公司各项议案,本人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并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查了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对关联交易是否必要、客观、定价是否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判断,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在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表决同意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核查,公司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准则,没有发生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关联往来,均能够充分体现有利于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新疆能源集团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解决公司与新疆能源集团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

经核查,上述委托经营有利于解决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有利于推动双方早日实现资源协同整合、促进互利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

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1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5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基于谨慎性原则,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3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变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作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审计机构。

(四)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4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五)董事会换届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完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及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

上述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制度规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薪酬方案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1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独立董事津贴

由每人每年6万元人民币(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8万元人民币(税前),后续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稿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次修订稿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三次修订稿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及建议

在2024年,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4年,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就2024年度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在此向各位股东、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表示感谢。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姚文英2025年3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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