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黄玮)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齐锂业”)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召集人及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我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始终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勤勉、忠实、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战略发展等情况,积极出席了公司2024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公司对我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无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现将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黄玮,中国香港籍,生于1968年,香港大学房地产经济学博士,中山大学数学荣誉硕士。本人自2022年6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利用在企业管治、资产评估、金融和财务分析、ESG策略、商务咨询、风险识别及风险防范的专长,负责监督公司的营运及管理并给出独立意见。本人现担任香港评值国际有限公司的创办人及董事总经理、中联资产评估集团(香港分所)所长以及天福(开曼)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香港企服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并自2023年5月至2025年2月担任首创钜大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此外,本人在专业和社会服务方面担任了香港独立非执行董事协会副会长、香港海外学人联合会副会长、香港中国金融协会理事和香港生物医药创新协会高级顾问。本人持有美国评估师协会高级评估师和特许皇家测量师学会专业会员资格。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2024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我作为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不存在连续两次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 会议届次 | 表决方式 | 表决意见 |
2024年1月5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通讯 | 同意 |
2024年3月8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通讯 | 同意 |
2024年3月27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通讯 | 同意 |
2024年4月29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通讯 | 同意 |
2024年6月13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通讯 | 同意 |
2024年8月30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通讯 | 同意 |
2024年10月14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通讯 | 同意 |
2024年10月30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通讯 | 同意 |
2024年12月6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通讯 | 同意 |
2024年12月30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通讯 | 同意 |
参会前,我认真阅读了会议的相关资料,对相关事项提出了问题或完善建议。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对相关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必要的询问。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我均亲自参会。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我从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出发,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行职责情况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议题涵盖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开展碳酸锂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监察审计部2023年度工作汇报、制定《投诉与举报制度》以及公司2024年年审工作计划沟通等事
项,并针对相关事项形成了具体的建议和意见。例如:建议在每月向董事会汇报的公司经营情况材料中,增加期货业务的开展情况以及公司理财情况;在市场下行时,建议财务部做好精准的市场分析及财务测算,为公司的生产运营计划提供动态决策支持;建议公司在市场下行期利用好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工具等。年报工作方面,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开展年报工作,与会计师就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时间安排、进程、重点关注点等进行沟通和督促,要求公司管理层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提请年审会计师关注内部控制是否存在缺陷及整改情况、持续关联交易情况及进展、是否存在存货或长期资产减值的风险、矿业权资产的资源量和储量变化及减值测试参数考量、审计工作进展与公司业绩发布时间有效衔接、年审会计师非鉴证服务业务项目类型及收费比例、海外资产审计工作开展方式、收入确认原则及执行情况、数据安全等,确保审计工作底稿充分、真实、完整;提请年审会计师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工作中,协助梳理公司内部控制尚需完善的地方并提出合理建议等。
(二)提名与治理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主要议题包括选举董事长并聘任董事会名誉主席,并进行了表决。此外,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持续关注公司人才团队的建设和整合,注重人才管理及培养,尤其是研发中心高端人才的招揽和培养。报告期内,委员会为优化公司运营管理架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供了有效的决策意见与建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题涵盖与关连方Albemarle持续关连交易数量超出上限及调整、天齐集团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期限、设定Albemarle协议项下持续关连交易2025年度上限等事项,并形成了相关建议和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主要围绕稳运营提质量、降本增效、可持续发展、优化管理、加强合规治理等经营重点开展工作。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在积极维护公司利益的同时,也注重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我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监事一起通过座谈、电话问询、实地调查等形式,包括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与管理层及相关部门沟通;在公司总部与人力资源部、监察审计部、研发创新中心、环境健康安全部、期货部等职能部门管理团队面对面座谈交流,并实地调研了四川安居工厂、重庆铜梁生产基地、控
股子公司四川天齐盛合锂业有限公司及其运营的雅江措拉锂辉石矿,主要针对公司治理、研发创新、人才引进、监察体系搭建、EHS数字化建设等方面进行持续跟踪了解,并向公司全体员工就“估值与市值管理”作相关主题分享;也应公司内部培训部门的邀请,对相关部门同事做了“认识和有效使用估值服务”的培训。平时我亦会通过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人员保持沟通,全面了解公司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报告期内,我到公司现场办公时间累计达18天。此外,本人利用个人在企业管治、资产评估、金融和财务分析、风险识别及防范、ESG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专长,与总部审计、财务、战略发展等相关部门及生产基地沟通后,对公司拟开展的投资项目的风险点进行提示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例如:(1)建议加强跨部门的合作,将专利纳入宣传推广的核心领域,推动公司从单纯的技术提供者向行业内的领导者转型;同时,对于有意向进行技术许可的项目,应尽早进行准备和策划,确保及时将技术成果转化为商业效益;(2)在资产负债表上,建议积极探索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公司资产的方式;特别是绿色资产或碳资产,对于有助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项目,建议尽早开始筹备和准备,以提升公司的无形资产价值;(3)建议公司在目前锂价低迷业绩亏损的下行周期,既要继续推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稳信心,又要顺势在全公司范围内推出各种节流措施,帮助公司降本增效、优化资源利用,从而应对经济困境;(4)建议公司始终把股东利益放在首位,管理层在日常经营中无论是生产销售计划,还是绩效考核中的KPI设置,都要考虑归母利润最大化;(5)建议重视风险控制和多元化布局,同时积极寻找非经营性价值,以分散经营风险以及帮助更好地跨越周期。同时,在与公司管理层交流讨论中,也积极向管理层传递香港资本市场变化、资产评估专业角度、证券市场新进展和审计与风险方向的相关经验。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与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我持续并积极地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督促公司及时、公平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2024年度,公司共发布A股定期报告4份和H股中英文定期报告8份,巨潮资讯网披露公告及文件共计121份,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披露中文公告及文件115份、英文公告59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认真接待到公司调研的投资者,耐心接听投资者电话咨询,积极参与投资者沟通、
交流工作,保证了公司与投资者交流渠道畅通,确保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遵循《自律监管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认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基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立场,2024年我重点就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利润分配方案、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A+H股权激励方案及考核办法等事项发表了意见;此外,我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了主动询问和查询,确保及时掌握相关信息,为科学决策提供充分依据。在此过程中,我始终秉持独立、公正、专业的原则,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加强自身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自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我一直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证监会、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港交所、香港独立财务汇报局、香港治理公会、香港独立非执行董事协会等组织的相关培训和讲座,参加公司组织的常年法律顾问对董事的专题培训与交流活动,并通过了解行业动态和同行业公司的经营情况,不断提高自身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意识,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六、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无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四)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五)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本人的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七、总体评价与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同时,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展望2025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黄玮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