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9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348,847,453.33元。经董事会决议,本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本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9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5,037,747,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68,496,275元(含税)。本年度本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468,496,27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9.9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2,468,496,275.00 | 2,367,741,325.00 | 2,317,363,85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946,691,605.41 | 4,413,271,587.29 | 3,724,115,165.87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11,348,847,453.3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7,153,601,45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4,361,359,452.8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7,153,601,45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164.02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如上表所示,本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情况,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