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宁沪高速: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7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集团”)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现将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非执行董事徐光华、杨少军、顾朝阳和孙立军组成。审计委员会全部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其中,主任委员徐光华先生拥有深厚的会计专业背景,在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领域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完全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其专业资质和任职条件均达到监管标准,能够有效履行财务监督、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等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在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共组织召开9次正式会议,有效开展了多项重要工作。会议重点审议了公司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等定期财务信息披露文件,对关联方借款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查,并就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进行了深入讨论。此外,审计委员会高度重视审计质量,专门组织召开了与外聘审计机构的年度业绩审计工作沟通会议,就审计重点、风险领域及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交流,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同时负责检讨及监察集团的财务汇报质量和程序。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包括:

1、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以及第一季度、半年度和第四季度的未经审计财务报表,对报表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了全面评估,并向董事会提出了批准建议,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透明。

2、对公司与财务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机制进行了全面检查,确认其覆盖了公司所有业务部门、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及人员,贯穿于公司各项业务流程。公司内部控制组

织架构健全,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明确且有效执行,确保了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严格执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审计委员会在公司编制2024年年度报告期间,委员会深入了解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并与年审会计师就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计划进行了充分沟通。委员会认为,公司所有交易均已如实记录,交易事项真实可靠,会计资料完整,会计政策选用恰当,未发现重大错报或漏报情况,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关联交易控制和企业管治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高度重视日常关联交易的合规性与公允性,对相关交易进行了全面审查。委员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定价机制公允合理,符合市场化原则,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相关交易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任何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内审工作管理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检查与评价工作方案,要求公司内控审计单位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执

行,并督促方案的实施,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未发现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六、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检查与评价工作方案,要求内控审计单位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执行,并持续监督方案的实施进度,确保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委员会还积极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开展工作,提升其专业能力和监督效能。经全面检查,未发现审计工作存在重大缺陷或问题,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能够有效防范财务和经营风险,为公司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七、审计师工作评估及续聘

2024年度,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作为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审计。同时,毕马威华振还履行了国际审计师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所规定的职责。

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专业能力和独立性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其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毕马威华振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高质量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审计工作得到了委员会的充分肯定。

此外,公司已分别取得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计师关于持续关连交易的年度确认,相关确认符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A.55及14A.56条的要求。

八、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全面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高效开展并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公司治理和财务透明度的提升提供了有力保障。

徐光华、杨少军、顾朝阳、孙立军

2025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