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筑华)持有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5,508,59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45%),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4月18日-2025年7月17日)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1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3%)。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海南筑华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
2、持股情况:海南筑华持有公司股份45,508,59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4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企业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司法划转和2012年非公开发行认购
3、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6,1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其中: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5,3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10,72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4月18日-2025年7月17日)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拟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8、海南筑华不存在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八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海南筑华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情况等情形决定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数量、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2、海南筑华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海南筑华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海南筑华《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3月26日